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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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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学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公允地确定交易金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亦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动力”)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巨一动力的业务发展需求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8,436,816.0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63,18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使用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

  因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上述调整的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尽管公司仅投资于上述产品,但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4、公司财经管理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前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2.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属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1,800万元。

  关联董事林巨广先生、刘蕾女士、马文明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并结合已产生的相关业务做出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方能够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1,800万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因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2023年将与关联方合肥道一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一动力”)累计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8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其中向道一动力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500万元;向道一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材料等金额预计为人民币30,000万元;与道一动力发生关联租赁金额预计为人民币300万元。

  单位:万元

  ■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采购分母为公司2021年度营业成本,销售分母为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

  2、本年年初至2022年11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道一动力累计发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3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4,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3、本年年初至2022年11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道一动力系公司直接持股50%的关联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根据道一动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道一动力资产总额17,707.17万元,负债总额15,852.7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854.45万元。2021年度,道一动力实现营业收入18,881.01万元,净利润-279.23万元。

  根据道一动力2022年1-9月份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22年9月30日,道一动力资产总额16,165.05万元,负债总额14,107.2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57.80万元。2022年1-9月,道一动力实现营业收入24,672.67万元,净利润203.34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道一动力系公司直接持股50%的关联公司。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林巨广先生,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刘蕾女士,董事马文明先生兼任道一动力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道一动力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双方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情形。

  关联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向关联人出售产品、商品、材料等;关联租赁等内容。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或协议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并结合已产生的相关业务做出的合理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动力”或“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巨一动力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巨一动力拟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巨一动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5,600万元(含本次担保),巨一动力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5.本次担保是否经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巨一动力业务发展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与巨一动力拟互相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拟为巨一动力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巨一动力拟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上述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授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3,7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05年1月18日

  4、法定代表人:林巨广

  5、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

  6、经营范围:智能生产线及装备、自动化及智能设备、检测与试验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数字化工厂、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咨询与服务;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产品的开发、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房屋与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3、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2日

  4、法定代表人:刘蕾

  5、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上海路东大连路北

  6、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产品、新能源产品、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物联网产品、机电产品、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及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巨一动力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担保授权额度仅为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总额度。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一)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与巨一动力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担保风险

  公司及巨一动力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公司持有巨一动力100%股权,对巨一动力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巨一动力的业务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巨一动力互相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巨一动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巨一动力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用于公司与巨一动力获取银行授信等,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公司与巨一动力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董事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以及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规证明书、协议、确认书、通知书等),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所签署的相关担保文件的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巨一动力互相提供担保,能够进一步满足公司和巨一动力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与巨一动力的长远发展,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巨一动力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巨一动力的业务发展需求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巨一动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巨一动力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用于公司与巨一动力获取银行授信等,担保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公司与巨一动力互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巨一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巨一科技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上,国元证券对巨一科技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合计为人民币97,1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38%和38.62%。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于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保函、国际信用证等。本次授信不涉及担保事项,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且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8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2年7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4.75万股。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7,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37,347,500元;公司总股本由137,000,000股变更为137,347,500股。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前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9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月16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16日

  至2023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林巨广先生、刘蕾女士、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 1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研发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现场方式办理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非现场登记的,参会手续文件需在2023年1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参会手续文件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 5821 号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 发楼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2249007

  邮箱:ir@jee-cn.com

  联系人:王淑旺、沈红叶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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