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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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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玉溪
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流动
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95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玉溪

  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流动

  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9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申请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为解决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玉溪公司向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增加申请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申请2,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2)详见2022年11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12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401010601221226230000005),为了确保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玉溪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1401010601221227430000002,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约定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1、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人在本《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含逾期罚息及挪用罚息)、复利、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和相关从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通讯费、律师代理费)以及其他应付的费用;

  主合同解除或被撤销的,保证人应对债务人按主合同约定应返还的借款本金、应支付的其他费用及支出承担担保责任。

  2、所担保的债权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债权为贷款人于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内与债权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

  3、保证最高额

  本合同项下所保证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

  4、保证方式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

  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生的最后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4,119.41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58%;公司(含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1401010601221227430000002);

  2、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401010601221226230000005)。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96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9月13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充分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同时,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现金存款类增值产品等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7)详见2022年9月1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9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聚赢汇率-挂钩美元对日元汇率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2022年12月29日赎回,收回本金共计135,600万元,获得收益共计541.88万元。上述本金及收益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如下:

  ■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29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根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会泽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所签订的存款增值服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以现金存款类增值产品方式存放。

  三、备查文件

  中国民生银行电子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93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曲靖

  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

  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9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曲靖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4900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曲靖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4,900万元年产40万吨有机硅装置配套燃气锅炉系统项目(一期工程)贷款,用于归还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为该项目提供的专项内部借款,并同意天然气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于曲靖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4,900万元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0)详见2022年11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12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曲靖2022保字006号),为了确保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与曲靖公司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曲靖2022固字010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约定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

  1、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人民币肆仟玖佰万元整)、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2、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4,119.41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58%;公司(含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与曲靖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曲靖2022固字010号);

  2、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曲靖2022保字006号)。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2-194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玉溪

  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

  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9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为保证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公司”)玉溪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项目二期建设资金需求,同意玉溪公司向交通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实际贷款总额不超过1.10亿元,并同意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关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暨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1)详见2022年11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12月16日,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收到天然气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为了确保中国进出口银行云南省分行与玉溪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约定天然气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为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92)。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天然气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C221227GR5346438),为了确保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与玉溪公司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Z2212LN15668797,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约定天然气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玉溪公司向交通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实际贷款总额不超过1.10亿元,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本次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

  保证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3.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4,119.41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3.58%;公司(含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与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Z2212LN15668797);

  2、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C221227GR5346438)。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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