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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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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8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郑向超(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6,379,110股变动至5,999,944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32%减少至4.99995%,不再是公司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股东郑向超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注:以上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

  3、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按照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前期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昀冢科技

  股票代码:68826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郑向超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郑向超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4),郑向超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郑向超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郑向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6,168,744股,持股比例为5.1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12月29日,郑向超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79,166股,占公司总股本0.3207%。本次权益变动后,郑向超先生持有公司5,999,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3%,具体情况如下: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等。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郑向超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2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郑向超

  签署时间: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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