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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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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76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彭承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前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6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应勇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申请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77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爱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3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预留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前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归属28,60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3、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申请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78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盾量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3)。

  4、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5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6、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0、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1、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2、2022年7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13、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预留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50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79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8,600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0.75%。其中,首次授予52.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0.66%,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7.67%;预留7.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0.0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2.33%。

  (3)授予价格:59.88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59.88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84人,预留授予23人。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当期所有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若公司层面业绩达到业绩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盾量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3)。

  (4)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5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6)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0)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1)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2)2022年7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13)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二)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向18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2.6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12月20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7.4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

  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8,60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应勇先生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20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归属28,60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600股。

  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公司在上述归属期内实施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1年12月20日。

  (二)归属数量:28,600股。

  (三)归属人数:19人。

  (四)授予价格:59.8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28,60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次归属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1、《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2-080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超募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3号文核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6.1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76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5,593.9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1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7月,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1107247771000002),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72033),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

  2021年6月,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51433983009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120100100260325)。上述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0,367.6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7月调整至2023年7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717.12万元。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22日,该项目已基本投资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22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徽商银行账户号521107247771000002)余额为1,166.16万元,使用该专户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0万元,共计3,166.16万元(其中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为1,717.12万元、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223.63万元)。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的投资金额为2,971.94万元,调整后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包含因竣工结算未结束而暂估的部分工程款134.14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竣工结算审计金额为准。

  注2:因该项目调减的投资金额尚保存于该专户,故上表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考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公司拟将该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共计约2,672.22万元转至超募资金专户(中国民生银行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账号:632172033)进行存储和监管,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若上述资金转出后尚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尾款未支付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五、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公司综合考虑量子通信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公司的研发设备需求,在保证公司研发工作有效推进且不影响研发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减少了投资金额较大的研发设备的购置,也有利于现有研发设备最大化利用;另一方面,公司本着谨慎节约的原则,在兼顾项目配置的先进性、兼容性、合理性、实用性的基础上,经济、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2,672.22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转至超募资金专户存储。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趋势、自身发展规划以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业、合理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公司拟计划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进行监管,原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市场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市场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剩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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