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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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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71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高管人员陶黎明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管人员陶黎明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了《关于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陶黎明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不超过1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接到股东陶黎明先生的通知,获悉陶黎明先生于2022年12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1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减持股份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非窗口期,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陶黎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作为公司高管,陶黎明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止目前,上述股东一直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披露,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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