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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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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145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1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东于煤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于煤业”)拟向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申请租赁本金为5亿元,业务期限不超过37个月。为满足东于煤业的资金需要,保证上述业务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本息全额担保,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东于煤业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2-146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东于煤业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于煤业”)拟向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申请租赁本金为5亿元,业务期限不超过37个月。为满足东于煤业的资金需要,保证上述业务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本息全额担保,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

  公司九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东于煤业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美锦集团东于煤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廷山;

  成立日期:2012-01-30;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58854434XD;

  住所:太原清徐县东于镇东于村;

  主营业务: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煤制品的销售;煤炭洗选;矸石处理;造地复垦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指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187,739.16万元,负债合计112,770.34万元,流动负债合计101,119.41万元,净资产74,968.82万元,无金融机构借款;202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910.60万元,利润总额46,306.02万元,净利润34,148.7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合计153,004.05万元,负债合计71,696.89万元,流动负债合计60,563.71万元,净资产81,307.16万元,无金融机构借款;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4,574.21万元,利润总额61,101.98万元,净利润45,582.3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东于煤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东于煤业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提供担保,有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5,659.5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2.1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九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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