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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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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导致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增资方的出资比例发生变化,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对被担保对象——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最高金额根据出资比例变化相应由500万美元变更为150万美元,并于2022年12月28日与相关各方共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函》。被担保对象——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98.89%,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本次担保风险。

  一、担保变更情况概述

  2021年8月12日,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提供自本次担保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为其履行与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联宝”)签署的《采购协议》义务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8月12日,就公司向莱宝光电提供其履行与合肥联宝签署的《采购协议》项下约定义务的担保事项,公司与莱宝光电共同签署了担保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担保最高金额为500万美元、受益人为合肥联宝的《最高额保证函》,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公司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参与莱宝光电增资的三家股东——汇创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蚌埠市星硕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硕电子”)、东莞鼎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桥科技”)与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增资合作协议》;同日,该等各方还共同签署了合计最高担保金额500万美元保持不变、公司及各增资方分别按照各自在莱宝光电增资后的认缴出资比例对应承担担保最高金额(其中,公司在莱宝光电增资后的出资比例30%,为莱宝光电提供前述担保的最高金额相应变更为150万美元)的《最高额保证函》(以下简称“担保变更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3月13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四路9号第四栋501

  4、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主营业务: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的生产与销售;触摸屏、平板显示器及相关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30%、汇创达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29%、星硕电子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29%、鼎桥科技对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12%

  8、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副总经理刘建军兼任莱宝光电董事长兼总经理,莱宝光电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财务状况:莱宝光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莱宝光电最新的信用等级:莱宝光电因未开展授信相关业务,无相应信用评级。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莱宝光电的资产负债率为:0.00%。截止2022年9月30日,莱宝光电的资产负债率为:98.89%。

  截至目前,莱宝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莱宝光电履行其与合肥联宝订立的《采购协议》及其相关附件、订单、工作说明或其他相关附属文件及其日后不时的修改、补充、更新文件(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莱宝光电对合肥联宝所负一切债务,提供以合肥联宝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本次变更后的担保协议签署之日起两年,即自2022年12月28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止

  (三)担保金额:本次担保合计最高金额500万美元保持不变,根据公司在莱宝光电增资后的认缴出资比例30%,公司向莱宝光电承担担保的最高金额相应变更为150万美元

  (四)反担保条款:无

  (五)担保变更协议中的其他重要条款:

  1、保证范围和方式

  (1)本保证函项下保证范围为莱宝光电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合肥联宝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货款、退款、滞期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履行过程中给合肥联宝人员和财产造成的损害赔偿费用、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而使合肥联宝增加的支出、合肥联宝行使主合同项下权利和救济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以下统称“保证债务”)。

  (2)本保证人(指: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汇创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蚌埠市星硕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东莞鼎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作为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的统称,以下均同此说明)理解本保证人在本保证函项下的全部责任不应超过500万美元,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汇创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蚌埠市星硕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东莞鼎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根据其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认缴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即分别承担30%、29%、29%、12%。

  (3)本保证函项下保证方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定义的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责任的履行

  (1)若莱宝光电未按照主合同或法律规定向合肥联宝支付上述约定之保证债务,合肥联宝无须先行向莱宝光电追偿,即有权直接要求本保证人向合肥联宝支付各增资方应付合肥联宝的全部款项。

  (2)在收到合肥联宝发出的说明莱宝光电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函中保证责任之索付通知三日内,本保证人无条件支付莱宝光电应付合肥联宝的一切债务。合肥联宝出具的索付通知应为决定性的,且对本保证人有约束力。

  3、担保变更协议的效力

  (1)本保证函是以合肥联宝及合肥联宝继承人、受让人或继受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之保证函。

  (2)保证债务的发生期间为主合同的生效日至其期限届满之日。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函生效之日起至两年。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意:自本保证函生效之日起,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共同签署的担保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担保最高金额为500万美元、受益人为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最高额保证函》同日废止。

  (3)本保证函是无条件之连带责任保证,其效力不受下述事件或其他不应归责于合肥联宝的任何事件之影响:

  1)本保证函所涉当事人各自名称、地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等的变更;

  2)莱宝光电及本保证人所涉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3)莱宝光电或本保证人执行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指令和规定,莱宝光电或本保证人与任何其它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和其他文件。

  (4)即使合肥联宝就保证债务享有本保证函之外的任何物的担保或其他任何担保,合肥联宝仍有权直接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行主张或实现该等其他担保。本保证人不得因合肥联宝变更或解除其他任何担保人的责任而主张免责。

  (5)本保证人不能以任何对合肥联宝的债权来抵消本保证人应承担的连带保证义务。

  (6)本保证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均受本保证函约束,承担本保证项下全部保证责任,除非经合肥联宝书面同意,本保证人转让本保证项下任何义务的行为均无效。

  (7)本保证人进一步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保证在合肥联宝要求时,立即就非因合肥联宝原因(无论合肥联宝是否知晓该原因)造成主合同和/或客户在主合同项下债务无效、非法、作废、可撤销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使合肥联宝遭受的任何成本、损失或责任向合肥联宝进行补偿。

  (8)如合肥联宝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债权或本保证函项下保证债权转让给他人,在通知本保证人后,本保证人仍然按照本保证函的约定条款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9)主合同项下合作伙伴所有债务履行完毕之前,本保证人将不会向合作伙伴行使追偿之权利。

  (10)本保证人保证支付合肥联宝就执行本保证而可能发生的所有合理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11)本保证函中的任一条款因任何原因变得无效、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该无效、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仅限于该条款而不会影响本保证函中其他条款的效力或强制执行。

  (12)本保证函自下述本保证人签发之日生效,直至以下较早日期届满:(1)保证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或(2)保证期间届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变更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莱宝光电完成增资、本次担保变更后,公司及参与增资的各家股东按照各自在莱宝光电的认缴出资比例相应承担担保、共同合计向莱宝光电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仍为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担保额度分配公平、对等;本次担保变更是基于莱宝光电增资后股东变化相应作出的担保变更,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增加莱宝光电的履约能力,保障其拓展更多业务。鉴于公司及参与莱宝光电增资的各家股东按照各自在莱宝光电的认缴出资比例共同为莱宝光电提供担保,被担保方莱宝光电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本次变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变更后的担保金额按150万美元计(莱宝光电增资后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按照公司在莱宝光电增资后的认缴出资比例30%向莱宝光电承担最高金额不超过150万美元的担保。按照本次变更后的担保协议签署日2022年12月28日美元兑换人民币基准汇率1:6.9681折算为人民币1,045.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67,568.27万元的0.22%。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045.22万元(其中,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担保额度变更为合计担保额度500万美元乘以公司在莱宝光电增资后的出资比例,按莱宝光电本次增资后的出资比例30%计,对应担保额度变更为150万美元,按照本次变更后的担保协议签署日2022年12月28日美元兑换人民币基准汇率1:6.9681折算为人民币1,045.22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3,987.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67,568.27万元的9.4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045.22万元(全部为公司为莱宝光电提供的本次变更后的担保,莱宝光电本次增资后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列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67,568.27万元的0.22%。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汇创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蚌埠市星硕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东莞鼎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8日共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函》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莱宝光电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为主动把握笔记本电脑触控板(TouchPad)的市场机遇、满足增加配套产品供应、深化与笔记本电脑品牌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需要,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和授权,公司管理层经与各意向增资方沟通确认,制订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的增资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备案后,莱宝光电本次增资引入汇创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蚌埠市星硕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硕电子”)、东莞鼎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桥科技”)三家新股东、合计增资金额人民币700万元,共同合作开展笔记本电脑用触控板(TouchPad)模组及其他配套部件等新业务。

  2022年12月28日,莱宝光电与公司、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在深圳市共同签署《增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各方按照人民币300万元作为莱宝光电的投前估值对莱宝光电进行增资,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分别以现金方式对莱宝光电增资290万元、290万元、120万元,增资后,莱宝光电注册资本由增资前的人民币300万元变更至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在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分别为30%、29%、29%、12%。

  鉴于本次增资前莱宝光电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且参与莱宝光电本次增资的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均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此外,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莱宝光电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1889998Q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3月1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四路9号第四栋501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经营范围: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的生产与销售;触摸屏、平板显示器及相关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出资方式

  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分别以现金方式对莱宝光电增资290万元、290万元、120万元。

  (三)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公司为莱宝光电的唯一股东,出资比例100%。

  完成本次增资后,莱宝光电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莱宝光电完成本次增资后,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四)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本次增资前莱宝光电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莱宝光电完成本次增资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梁新辉和董事、董事会秘书王行村不再兼任莱宝光电董事,但公司副总经理刘建军仍继续兼任莱宝光电董事长兼总经理,莱宝光电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主要财务指标

  莱宝光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莱宝光电最新的信用等级:莱宝光电因未开展授信相关业务,无相应信用评级。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莱宝光电的资产负债率为:0.00%。

  截至目前,莱宝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各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一:汇创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U5XM5U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9号院2号楼1层01号1506

  法定代表人:谭惠君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2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文艺创作;软件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专业设计服务;制造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维修;办公设备维修;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维修;销售日用电器、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2、增资方二:蚌埠市星硕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4MA2UNGBE1L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住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张公山商城1号区向里23号

  法定代表人:戴子成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电子产品原材料、电子原器件、电子产品、电子专用设备及配套产品的销售;应用软件的科技研发及销售;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网络系统工程设计、安装、维护;电脑耗材、安防监控设备、多媒体设备、家用电器、办公设备、LED电子显示屏、数码产品的批发、零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3、增资方三:东莞鼎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A4JDQ623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莲峰路85号706室

  法定代表人:王红彬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财务咨询;国内贸易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四、增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案

  1、方案内容

  (1)公司、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同意按照人民币300万元作为莱宝光电的投前估值对莱宝光电进行增资。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分别以现金对莱宝光电增资290万元、290万元、120万元,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新增注册资本金,将莱宝光电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00万元。

  (2)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占增资后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30%。

  (3)汇创达投资入股莱宝光电,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90万元,占增资后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29%。

  (4)星硕电子投资入股莱宝光电,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90万元,占增资后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29%。

  (5)鼎桥科技投资入股莱宝光电,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20万元,占增资后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为12%。

  (6)增资完成后,莱宝光电股东由公司、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组成,莱宝光电修订公司章程、重组董事会。

  2、方案说明

  (1)经以上各方确认,增资前莱宝光电的整体资产、负债,增资后仍归莱宝光电所有,并由莱宝光电承担法律责任。

  (2)经以上各方同意,共同促使增资后的莱宝光电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相互配合变更相关注册信息或取得相应资质。

  (二)增资后莱宝光电的治理架构

  1、股东会

  (1)增资后莱宝光电设立股东会,按照股东各自认缴出资比例拥有相应的表决权。

  (2)股东会的决策权限由莱宝光电章程明确规定。

  2、董事会

  (1)增资后莱宝光电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3名董事构成,公司、汇创达、星硕电子各自推荐1名董事候选人,经莱宝光电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

  (2)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长由公司推荐当选的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相同。

  (3)董事会的决策权限由莱宝光电章程明确规定。

  3、监事

  增资后莱宝光电不设立监事会,由公司推荐1名监事候选人,经莱宝光电股东会选举产生,行使监事职权。监事职权由莱宝光电章程规定。

  4、管理人员

  (1)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不参与或不委派人员参与莱宝光电的日常生产和经营。

  (2)莱宝光电设立总经理1名,总经理候选人由董事长提名或由董事长兼任,经莱宝光电董事会聘任。

  (3)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其职权由莱宝光电章程规定。

  (三)增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各方确认本次增资前莱宝高科认缴的人民币300万元出资,已全部缴足。

  (2)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保证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实现投资金额一次性缴纳,以资金汇入莱宝光电账户为准。

  (3)公司、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有权按照截止分红日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分红日由莱宝光电股东会确定且不得晚于次年6月30日。

  (4)股东担保

  莱宝光电如因融资及履约等情形存在需提供担保的需求,在争取信用担保的基础上,如有股东担保需要,公司、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原则上应按照各自在莱宝光电的认缴出资比例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

  (四)股权转让

  (1)公司、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本协议任何一方向各方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各方过半数同意。一方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征求同意,其他各方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各方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或股东间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的,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六)合同效力

  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作为增资后莱宝光电股东间权利义务的约定,长期有效,除非各方达成书面合同变更。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的目的

  为主动把握笔记本电脑触控板(TouchPad)的市场机遇、满足增加配套产品供应、深化与笔记本电脑品牌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需要,更好合作开展笔记本电脑用触控板(TouchPad)模组及其他配套部件生产等新业务。

  (二)存在的风险

  根据《增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需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将投资资金汇入莱宝光电账户,投资资金最终是否按期足额到账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莱宝光电前期与各增资方的沟通确认情况,前述各增资方预计将会确保本次增资资金按期足额到账,且莱宝光电后续将会与各增资方积极、及时关注增资资金到账情况,本次增资资金的最终到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莱宝光电本次增资,充分兼顾市场化要求和意向参与莱宝光电增资的合作伙伴的诉求,有利于莱宝光电更好、更快地合作开展笔记本电脑用触控板(TouchPad)模组及其他配套部件生产等新业务,有利于莱宝光电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莱宝光电完成本次增资后,将变更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莱宝光电本次增资后不再列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

  六、备查文件

  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汇创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蚌埠市星硕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东莞鼎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8日共同签署的《增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主动把握笔记本电脑触控板(TouchPad)的市场机遇、满足增加配套产品供应、深化与笔记本电脑品牌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需要,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和授权,公司管理层经与各意向增资方沟通确认,制订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的增资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备案后,2022年12月28日,莱宝光电与公司、各增资方共同签署了《增资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2022年12月28日,莱宝光电完成了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主要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变更后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1889998Q

  4、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四路9号第四栋501

  6、成立日期:2012年3月13日

  7、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8、经营范围:电容式触摸屏模组的生产与销售;触摸屏、平板显示器及相关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与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变更后的股东信息: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人民币300万元出资比例:30%

  汇创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出资额:人民币290万元 出资比例:29%

  蚌埠市星硕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人民币290万元 出资比例:29%

  东莞鼎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出资比例:12%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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