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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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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解晓日:

  因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2013年修订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以下简称2013年《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2013年《管理办法》第六十条所述违法行为。你是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之一,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我局决定:对你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5号)。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联系电话027-87460039)。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你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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