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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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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全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暂停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除有另行公告外,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等照常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转换转出、转换转入业务等照常办理。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恢复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的日期,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2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或登陆网站http://www.xq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关于增加旗下部分养老目标基金

  Y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述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12月28日起,本公司增加上述机构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且本公司不对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述机构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含定期定额投资)设折扣限制,具体优惠费率以上述机构的官方公告为准。

  一、适用基金如下:

  ■

  注:本公司与上述机构就上述基金的销售建立代销关系,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的办理规则以相关基金的公告为准。养老目标基金Y 类基金份额暂不开放转换业务。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遵循上述机构的相关规定。

  2、上述基金的每期扣款(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含申购费),具体办理要求以上述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详见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4、关于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敬请投资者详细阅读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最低申购、赎回、持有份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上述基金,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1元。投资者在上述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上述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2、基金管理人规定上述基金最低赎回、最低持有份额为0.1份。投资者在上述机构办理赎回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上述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最低赎回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赎回时,不受上述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赎回份额的设定。

  四、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自2022年12月28日起,本公司与上述机构就上述基金的销售建立代销关系,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本公司将不对申购(包括定期定额申购)费率设折扣限制,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优惠费率以上述机构的官方公告为准。

  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述机构所有。

  销售机构情况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9502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tenganxinxi.com

  客服电话:95017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yingmi.cn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客服电话:952555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funds.com/

  客服电话:400-159928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www.citicbank.com/

  客服电话:95558

  *以上机构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xqfunds.com/

  通过在线客服直接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养老目标基金

  Y类基金份额发售的提示性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个人养老金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丰富旗下养老目标基金产品线,以更好地服务个人养老金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相关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相关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更新)》《Y类基金份额的产品资料概要》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及其他规定网站。

  一、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发售Y类基金份额的安排

  1、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Y类基金份额仅面向个人养老金投资者销售。

  2、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12月28日起,广大个人养老金投资者可以开始办理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自对应Y类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届满之日起办理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已与相关代销机构就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建立代销关系,投资者在办理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 Y类基金份额办理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时,具体规则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Y类基金份额暂不开放转换业务,前述规则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赎回费率

  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零。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三、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与代理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在实施日前将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的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更新的招募说明书、Y类基金份额产品资料概要及其他法律文件、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交易网站:https://trade.xqfunds.com、c.xq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五、风险提示:

  1、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

  2、个人养老金投资是有助于满足投资者多样化养老需求,但所投资基金份额的赎回款项将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账户中的个人养老金。

  3、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的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Y类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4、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他法律文件等销售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特有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风险等。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投资运作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6、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的区别及相关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并根据自身情况安排各类份额的申赎。

  7、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关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股市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投资有风险,请审慎选择。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安排的公告

  (2022年第4次)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2022年12月30日起(含)至2023年1月6日(含)期间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期,本基金在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2023年1月7日)起进入封闭期,暂停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2、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发售,暂不开通定投、转换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兴全兴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止;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该封闭期首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止,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2年12月30日起(含)至2023年1月6日(含),即基金管理人在该期间的工作日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并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2023年1月7日)起进入封闭期,自该日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进行申购时,投资者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

  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单笔申购、追加申购起点金额为0.1元(含申购费),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2.1 前端收费

  ■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2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3.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均为10份基金份额;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每笔最低赎回份额、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0.1份。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赎回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余额部分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

  4.2 赎回费率

  ■

  注: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他情况下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等。 

  2、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暂不开通转换业务。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30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20398706、021-20398927

  传真:021-20398988、021-20398889

  联系人:秦洋洋、沈冰心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兴业银行、度小满基金销售、天天基金销售、上海基煜基金销售。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8.1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2 开放式基金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3 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将不少于3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此外,由于本基金还可以投资其他品种,这些品种的价格也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产生特定的风险,并影响到整体基金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开放期可能出现巨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进而出现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

  本基金的目标客户包括特定机构投资者,特定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重可能较大,因此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特定机构投资者申购和赎回的金额可能较大,若特定机构投资者申请大额赎回,基金管理人为应对大额赎回申请需进行基金所持有资产的变现,此时可能产生冲击成本的风险。并且,特定机构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存在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可能性,在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基金份额净值的剧烈波动。

  (2)当特定机构投资者的大额赎回导致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时,由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因此可能导致其他投资者无法及时赎回的风险。

  (3)由于特定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重可能较大,因此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施加重大影响。极端情况下,单一特定机构投资者的出席和表决即可以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兴全安泰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FOF Y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2月27日

  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

  注: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年。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的相关规定,包括资管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阅读《兴全安泰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详细情况。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基金暂无Y类基金份额,故暂不列示该类份额的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基金暂无Y类基金份额,故暂不列示该类份额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机构(含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可以在不违反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详见届时发布的相关法律文件或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但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

  2、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75%的年费率计提,但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3、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后,须了解并自行承担以下风险:

  1、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

  2、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成熟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和公募基金精选策略进行投资。因此各类资产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的变化将影响到本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投资和研究优势,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3、本基金定位为平衡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中枢为50%,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投资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55%。

  4、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年。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5、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基金业绩表现。本基金所持有的基金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股指期货投资风险、QDII基金投资风险、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将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6、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业务规则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7、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概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概要中的净值表现、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与本基金有关的以下资料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等规定网站:

  (1)基金合同及其修订、托管协议及其修订、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5)与本基金有关的其他重要资料。

  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xqfunds.com

  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678-0099(免长话)、021-38824536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本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摘要文件,仅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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