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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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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2-086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胡冬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405,103,6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84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99,176,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22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5,927,1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28,277,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9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2,350,1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64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5,927,1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269%。

  3、公司董事胡冬明、陈新国、文志涛、刘澄清、孙光国、黄晓延,监事杨军、王新华,董事会秘书杨新春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陈烨、崔沐涵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提供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刘澄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于2022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截至2022年12月25日,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独立董事刘澄清先生。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910,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86%;反对2,19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84,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440%;反对2,1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2.00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实施方案(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910,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86%;反对2,19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84,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440%;反对2,1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3.00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910,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86%;反对2,19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84,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440%;反对2,1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4.00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910,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86%;反对2,19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84,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440%;反对2,1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5.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首期实施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2,910,4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86%;反对2,19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084,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2440%;反对2,1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5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姓名:陈烨、崔沐涵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2-087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技”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

  月(即2022年4月28日—2022年10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存在27名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经参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出具的书面承诺,上述交易行为系基于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而进行的投资,在上述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时,其并未参与上市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首期实施方案的前期筹划工作,并不知晓任何关于上市公司进行本次激励计划及首期实施方案的任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前6个月内,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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