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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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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2-7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南通市崇川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存在因政策性因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公司须缴纳项目年度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项目的运营服务费根据考核结果每三个月(考核期)支付一次季度款,若公司未按约定要求履行合同,亦存在运营服务费扣减、履约保证金无法收回乃至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1、2022年12月1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71),公司成为南通市崇川区四分类的“三定一督”达标小区(240 个小区)服务项目(标段B)的中标单位。

  2、近日,采购人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崇川区城管局”或“甲方”)与公司签订了《崇川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在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幸福街道、秦灶街道、天生港镇街道以及陈桥街道共计5个街道的54个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三定一督”(定时、定点、定人、督导)运营服务工作。

  3、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顾斌

  住所地: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公园南苑31幢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最近三年与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2020年至今,南通市崇川区城管局累计向公司支付垃圾处置费金额约1602.77万元。

  3、公司与崇川区城管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崇川区城管局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1、服务期限:服务履约期为3年,即本项目招标采供合同签订之日起记36个月,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

  2、合同价款: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42万元/年。

  3、服务范围:在南通市崇川区唐闸镇街道、幸福街道、秦灶街道、天生港镇街道以及陈桥街道共计5个街道的54个居民小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三定一督”(定时、定点、定人、督导)运营服务工作。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本标段年度合同价款的10%,即84.2万元。乙方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三年合同终止后半年,经后续分类营运检验移交物无误后,甲方凭乙方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由于乙方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5、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采购单位的主持下进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顺利签署表明依托自身专业而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智慧管理云平台,公司高品质、高效率的垃圾分类收集服务项目运营能力已经得到客户与市场的高度认可,不仅有利于提升公司在城市环境服务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同时也为公司“环保+新能源”双引擎发展战略持续赋能,同时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 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存在因政策性因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公司须缴纳项目年度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项目的运营服务费根据考核结果每三个月(考核期)支付一次季度款,若公司未按约定要求履行合同,亦存在运营服务费扣减、履约保证金无法收回乃至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由合同双方签订的《崇川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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