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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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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8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吴娅鸿女士提交的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辞职报告,吴娅鸿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娅鸿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吴娅鸿女士任职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康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

  康敏女士: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辽宁科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1995年9月至2003年6月,任鞍钢自动化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3年7月至 2008年11月,任龙宇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11月至2012年9月,任林德集团财务经理;2012年9月至2015年9月,任艾利(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10月至2020年6月,任中国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7月至2021年11月,任中北控股集团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2022年8月,任中晶(上海)环境运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康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2-059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凌世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吴娅鸿女士提交的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辞职报告,吴娅鸿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娅鸿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拟聘任康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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