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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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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96   证券简称:精工钢构     公告编号:2022-09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999号大虹桥国际32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由公司董事裘建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方朝阳、孙关富、孙国君、陈国栋、陈恩宏、李国强(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黄幼仙、俞荣华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鄯颖、吴焕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22-098

  转债简称:精工转债  转债代码:11008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于近日质押2,600万股公司股份。

  ●本次质押后,精工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42,922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79.92%,占公司总股本的21.32%。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近日,精工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将部分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绍兴分行”)的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股份的质押主要用途是自身经营所需,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单位:股

  ■

  注:本公告涉及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精工投资系精工控股全资子公司精工控股集团(浙江)投资有限公司。

  二、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精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540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2.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7%,对应融资余额4,850万元。

  精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7,282万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50.8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55%,对应融资余额75,980万元。

  精工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精工控股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其营业收入、股票红利、投资收益、非有效资产处置收入及其他收入。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精工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二)截止公告披露日,精工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控股股东不存在须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精工控股质押融资均为银行贷款,同时均有落实追加其他担保措施;精工控股质押约定的平均平仓线价格较低,离目前平均股价还有较大的差距,基本不会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精工控股将会加大经营力度,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降低整体负债情况。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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