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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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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2-07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特”)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担保。

  2022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公司就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与银行的授信业务签署了担保合同,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合计6,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就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与银行的授信业务,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会议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

  三、公司与上海银行签订的《借款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

  2、债务人: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及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7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55%,占总资产的10.0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75,000万元,为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34,848.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8%,占总资产的4.4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1,848.71万元,为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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