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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2月23日完成通讯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华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林钟高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提名宋洪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张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林钟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宋洪军先生、张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宋洪军先生、张路先生任职期间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以上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鉴于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未达到百分之三十,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选举采取非累积投票制,即每位候选人作为单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为林钟高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宋洪军先生、张路先生符合证券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推选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正处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特殊时期,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拟将第四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延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此项议案将与第四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延期换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延期换届事项也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延期换届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延期换届,并将此项议案与第四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后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

  林钟高先生,1960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

  历任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二级教授,1993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021年5月至今,任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57)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14)独立董事。

  林钟高先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事候选人

  宋洪军先生,1966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公共管理硕士。

  曾任财政部金融司金融一处副处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财务会计部财务处副处长,基金财务部财务处处长、副主任,养老金会计部副主任、主任,证券投资部主任。2022年10月至今,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股票投资部主任。

  宋洪军先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路先生,1980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

  历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总裁办公室副经理、经理、高级副经理;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总监。2022年10月至今,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三部总经理助理,并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或出资企业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管。

  张路先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9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2月23日完成通讯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航女士召集,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正处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特殊时期,为保障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拟将第四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延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6月15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此项议案将与第四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萍乡昭萍西路营业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分支机构的新设、撤销、合并、变更等事项,并负责办理设置分支机构的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优化公司分支机构的布局,经公司执行委员会审议,公司决定撤销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萍乡昭萍西路证券营业部(简称“萍乡昭萍西路营业部”)。萍乡昭萍西路营业部现已妥善处理客户资产、结清证券业务并终止经营活动。

  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注销证明》,萍乡昭萍西路营业部完成工商注销备案。

  本次萍乡昭萍西路营业部的撤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5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9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9日

  至2023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独立董事及董事候选人。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2023年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亚刚、谭剑伟

  电子邮箱:pub@foundersc.com

  电话:010-56992898

  传真:010-56992899

  邮编:10002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备查文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对全部议案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若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只针对部分议案进行委托的,未委托部分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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