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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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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2-130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开立的银行保函全部撤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开立银行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就公司涉及的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及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项担保诉讼案件可能造成公司需承担担保责任或赔偿责任等损失,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已为公司向银行开立了1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和1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仟叁佰陆拾柒万元(2份合计金额不超过9,867万元)的不可撤销之银行保函,具体情况请查阅相关公告。

  2022年10月,舜元企管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公司所涉的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伟钦之借款纠纷一案的判决结果,向银行已撤销该案件所对应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柒仟叁佰陆拾柒万元的银行保函。具体情况请查阅相关公告。

  2022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舜元企管发来的《通知函》,鉴于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公司所涉的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钟卓金之借款纠纷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且根据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及赔偿责任,舜元企管已向银行申请撤销该案件所对应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的银行保函。目前,该撤销申请已获得银行同意,该银行保函已经撤销。

  综上,舜元企管为公司向银行开立的不可撤销之银行保函已经全部撤销。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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