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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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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9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2月23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四楼4-2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友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预计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2022-08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因涉及关联方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友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6位无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市场化原则。公司根据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与三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0,431.9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吴友华先生回避表决,6位无关联董事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月10日下午3点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8)。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核查意见;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90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上午11点30分在公司四楼4-2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已于2022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茂奇主持。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实际参会的监事共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日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预计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2022-08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审批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并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7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机集团”)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在关联银行存款(含现金管理业务)、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关联人为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及2022年1-11月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22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上述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吴友华回避表决该议案,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上述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三)截至2022年11月30日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上述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2021年末,自贡银行资产总额为8,942,737.99万元,净资产583,557.9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6,157.17万元,净利润2,315.25万元(经审计)。

  (二)四川友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7,898.16万元,净资产183,211.4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52,706.14万元,净利润7,600.19万元(经审计)。

  (三)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

  ■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00.13万元,净资产995.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0.6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业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关交易按照合同规定的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以前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合理预计而来,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客观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此事项,我们一致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助于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并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运机集团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5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企业发生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试运行销售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并追溯调整比较财务报表。

  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下简称“亏损合同”)。判断亏损合同时,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亏损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解释第15号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解释第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盈亏性质改变,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6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何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何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何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何洁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13-8233659

  传真号码:0813-8233689

  电子邮箱:dmb@zgcmc.com

  联系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

  邮政编码:643000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简历

  何洁,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7月至2021年8月在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任职;2021年9月至今任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2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何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4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调整。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现金管理不得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风险投资。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及子公司将做好资金的合理预算和规划安排,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

  (六)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择机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能准确预估。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选择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盈利能力强的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将遵循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好、流动性高、中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2、公司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上述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将配备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日常资金的周转及需求。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审批额度及期限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审批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运机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2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机集团”)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现金管理额度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2,000,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 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0 月 26日出具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2022年6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工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工贝”)。2022年6月,公司与成都工贝、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8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9月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控股子公司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灯城输送机械”)作为“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2022年9月,公司与唐山灯城输送机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为3.05亿元。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公司目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现阶段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

  三、本次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

  (四)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购买投资产品,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

  5、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日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运机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3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

  管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12月23日,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存放于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银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自贡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友华先生担任自贡银行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自贡银行开展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友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授权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预计本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注:除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仅在自贡银行存在活期存款业务。

  (三)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自贡银行单日最高存款28,851.23万元,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113,043.39元(其中活期存款利息132元,现金管理业务收益5,112,911.39元),期末存款余额206,299,874.21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6,182.45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袁益富

  注册地址:四川省自贡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4676556Y

  住所: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58号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使用资金的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末,自贡银行资产总额为8,942,737.99万元,净资产583,557.9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6,157.17万元,净利润2,315.25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友华先生担任自贡银行董事职务,公司与自贡银行开展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将使用存放于自贡银行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在自贡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购买相关产品的利率将符合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自贡银行开展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自贡银行的现金管理业务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关联银行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募集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友华先生依法予以了回避,会议的审议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合规、有效。我们对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于自贡银行开展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所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运机集团本次预计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8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15: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2023年1月4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 2023年1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运机集团办公楼四楼4-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预计在关联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2022-083、2022-084、2022-087、2022-089、2022-090)。

  (三)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上述议案所涉事项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3、第1项议案、第3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吴友华先生、自贡市华智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与投资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2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请于2023年1月9日(星期一)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投资部,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富川路3号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邮编:643000

  联系人:何洁

  电话:0813-8233659

  传真:0813-8233689

  电子邮箱:dmb@zgcmc.com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8,投票简称:运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或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公司(或本人)未对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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