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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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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10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于2022年12月23日上午10: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王飞先生、刘建民先生辞职,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杜磊先生、魏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各位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和提名审查,并形成了提名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蔡少河先生、袁忠毅先生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何卫东先生、陆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何卫东先生、陆健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尽快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何卫东先生、陆健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副董事长王飞先生于近日辞职,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依法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选举刘国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王飞先生、独立董事蔡少河先生、袁忠毅先生提出辞职申请,导致公司下属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选举公司董事刘国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如陆健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陆健先生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如何卫东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何卫东先生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具体补选后的情况如下:

  ■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赵亮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拟聘任刘国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拟聘任陈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陈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因公司原财务总监辞职,经公司总经理赵亮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拟聘任王雪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月9日(星期一)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08)。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107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辞职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王飞先生、董事刘建民先生,独立董事袁忠毅先生、蔡少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上述董事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上述辞职董事将继续履职至新的董事产生。在补选的董事会成员就任之前,上述董事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责。

  公司对王飞先生、刘建民先生、袁忠毅先生、蔡少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杜磊先生、魏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陆健先生、何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陆健先生、何卫东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国力先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雪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陈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董事工作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

  杜磊先生简历:

  杜磊,男,1978年3月生,中国国籍,汉族,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硕士。1999年至2004年,任西安交通大学辅导员、院团委书记,2006年至2008年任家乐福中国财务营运控制经理,2008年至2010年任Global-mart集团中国区总经理助理&西安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9年任河南中鹤集团董事会秘书,2019年4月至今任上海中联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不良资产清收和投后管理等事务。

  杜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魏强先生简历:

  魏强,男,197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汉族,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3年3月至2000年4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会计、储蓄、联行等,2000年4月至2005年4月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上清寺分理处联行、总会计,2005年4月至2015年4月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审计部、风控部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2月任新华健康重庆管理中心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任国都证券西安长安三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西安航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风控负责人。

  魏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卫东先生简历:

  何卫东,男,1974年2月生,中国国籍,汉族,重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7年7月至2002年1月先后任工行重庆分行上清寺分理处员工和资金营运处科员,2002年1月至2013年5月先后任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同业交易中心主任,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公司业务五部总经理助理,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市政金融部副总经理,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资金及资本市场部总经理,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资金及资本市场部兼票据业务部总经理,民生银行重庆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7年9月任平安银行票据金融事业部副总裁,2017年9月至今任上海中联信集团副总裁。

  何卫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何卫东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陆健先生简历:

  陆健,男,1970年2月生,中国国籍,汉族,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审计专业。1994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上海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经理,1998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上海万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1999年9月至2000年8月任上海闵行区审计局副局长(挂职),2000年9月至2003年07月任上海中桥基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上海青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及财务总监,2015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上海鸿洋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07月至2019年6月任强拓(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07月至今任张江和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陆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陆健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国力先生简历:

  刘国力,男,1971年2月生,中国国籍,汉族,MBA硕士研究生,曾先后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1993年5月至1999年3月任黑龙江力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力天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4月至2014年8月任黑龙江胜腾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哈尔滨国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7月至今任黑龙江省纪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20年3月至今任青岛力汇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7月至今任彤杉(哈尔滨)私募基金管理有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8月至今任上海国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刘国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佩先生简历:

  陈佩,男,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汉族,中欧商学院EMBA。2005年9月至2016年9月就职于政府公务员系统,任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新区派出所副所长,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哈工大机器人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7年2月至2022年11月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陈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雪晴女士简历:

  王雪晴,女,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二级建造师。2010年10月至2017年3月在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专员、高级安装造价工程师,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在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板块任合约部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监,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2019年6月至今任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雪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10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2号门)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会议提案名称: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本次应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各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1月4日(星期三)9: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1921326    021-61921328

  传真:021-65336669-8029

  联系人:王妍

  联系邮箱:000584@hgzn.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D栋8楼808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哈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如提案名称表,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年月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109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收购意向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原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2年9月30日,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哲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严格企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企赋”)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比例不少于5%,最终转让比例以双方签订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上述股份完成过户后,无锡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严格企赋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二、本次签署终止协议的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获悉控股股东无锡哲方与严格企赋就2022年9月30日签署的《收购意向书》签署了终止协议。无锡哲方与严格企赋双方经协商决定除《收购意向书》约定的保密义务外,《收购意向书》终止,不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案文件

  1、《收购意向书》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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