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2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13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0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8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升经营业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2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14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0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占成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143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员工、公司、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推出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现将相关筹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现有已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总额(即4,691,4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536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具体持股规模以后续审议披露的持股计划草案和员工实际缴纳出资为准。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4,691,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361%)。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参与名单经公司董事会审核确认、监事会核实,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风险提示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充分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防止内幕信息泄露,公司董事会本着稳健、顺利实施的原则谨慎推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尚处于筹划阶段,公司将对该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征求员工意见,提示性公告不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鉴于相关沟通事项尚未完成,具体的方案和细节仍需进一步研究讨论,且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从推出到实施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能否付诸实施尚存不确定性,最终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公司将尽快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研究,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142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六期)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第六期)》(公告编号:2022-130)。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48,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06%,最高成交价为12.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57元/股,成交金额为24,827,064.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2年11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227,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45%,最高成交价为12.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9元/股,成交金额为2,788,75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3)。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3日刊登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32、2022-137)。

  3、截至2022年12月23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23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48,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06%,最高成交价为12.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57元/股,成交金额为24,827,064.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六期)的议案》及《回购报告书(第六期)》的相关规定,实际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经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回购完成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根据《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048,1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2,048,100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股份与第五期回购股份(2,643,300股)共同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有4,691,400股。回购账户内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制定与实施,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则现有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现有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且全部锁定,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2、假设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各种不可抗力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4,691,400股,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七、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1月1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3,011,051股。截至2022年12月23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840,700股(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9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5,752,762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141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2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84号《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910,0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23元。截至2022年7月27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2,910,05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7.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749,999.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49,98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7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10Z0016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资金进行了置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截至2022年12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490.9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4,490.73万元,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0,000.2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尚未经会计师审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为提升经营业绩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414.00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在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所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减少财务费用,减轻财务负担,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在对该事项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邮证券对康达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中邮证券认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中邮证券对康达新材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