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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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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2-10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19年-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双方商定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整体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其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2-10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9日

  至2023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1月5日9:00-11:30,13:00-16:00之前,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1月5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月5日16: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9178431

  联系人:张柳、郑小芳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2-103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以 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续聘审议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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