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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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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2022-068

  债券代码:113542          债券简称:好客转债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7月14日,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沈汉标先生通知,沈汉标先生计划自2022年7月14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至2,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22年12月20日,公司接到沈汉标先生的通知,其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2年7月14日至12月20日期间,沈汉标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26,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77%,累计增持金额10,071,449.50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的主体:沈汉标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沈汉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妙玉女士(沈汉标先生与王妙玉女士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变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以2022年7月13日的总股本计算,增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比例以2022年12月20日的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目前股价的合理判断。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1,000万元至2,000万元。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7月14日起6个月内。

  (六)公司控股股东沈汉标先生、实际控制人沈汉标先生及王妙玉女士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2年12月20日,沈汉标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26,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77%,累计增持金额10,071,449.50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沈汉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妙玉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8,813,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0816%。

  四、其他

  沈汉标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好莱客

  股票代码:6038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王妙玉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增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变化,及因公司自上市以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可转债转股等系列变化,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沈汉标、王妙玉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3.2470%。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沈汉标、王妙玉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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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后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沈汉标持有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好太太,证券代码:603848)54.21%股份,王妙玉持有好太太28.97%股份,为一致行动人,同为好太太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增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变化,及因公司自上市以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可转债转股等系列变化,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沈汉标、王妙玉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3.247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明确的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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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持股比例以2015年2月17日的总股本98,000,000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15年半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截止2015年9月2日总股本98,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合计转增196,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4,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持股数量相应增加至126,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王妙玉持股数量相应增加至80,766,000股,持股比例不变。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于2016年1月8日至2月3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84,800股,持股比例增加。

  3、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00,000股,于2016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9,9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4、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525,000股,2017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00,425,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93,286股,2017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增发股份的登记托管和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8,118,2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6、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35,000股,于2018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0,353,2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7、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于2018年7月2日至9月14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6,500股,持股比例增加。

  8、2018年8月8日至12月28日期间,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4,000股。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20,079,2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9、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2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60,100股,并于2019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14,319,1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10、公司终止实施2016年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8年5月8日完成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18,500股。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09,600,6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1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3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转债于2020年2月12日开始转股,截至2022年12月19日,可转债累计转股1,682,614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1,283,3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于2022年7月14日至12月20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26,561股,持股比例增加。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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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持股比例以2022年12月20日的总股本311,283,300股计算。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力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2年7月14日至12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926,561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已完成增持计划,累计增持金额10,071,449.50元,成交均价10.87元/股。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王妙玉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2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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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王妙玉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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