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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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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日处理能力增长37%以上,即五年内垃圾焚烧处理量将大幅增加。“十四五”期间,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预期将快速增长。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预计经济效益良好。

  (二)危废综合处置项目

  1、危废处置规模持续扩张,市场需求较大

  我国危险废物主要来自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及其它废物,其中产生量最大的为工业危险废物,占全部危险废物产生量的70%以上,其次为医疗废物,约占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以下简称《环境统计年报》”),2020年,我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7,281.80万吨。

  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产值增长,2020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已达到31.31万亿,危废产生量也呈现逐年上升态势。目前危废处置市场参与企业众多,但整体规模和生产能力偏小,危废处置范围有待扩大,处置技术有待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和危废产量存量之间存在较大缺口。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9年,全国196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4,498.90万吨,综合利用量2,491.80万吨,处置量2,027.80万吨,贮存量756.10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及贮存总量的47.20%,处置量、贮存量分别占比38.50%和14.30%。因此,工业产值持续增长将使得危废处置行业规模扩张,危废处置需求较大。

  2、危废处置标准提升,行业迎来更大发展

  近年来我国危废处置相关法律不断健全、管控制度逐步完善,不少废物产生单位废物贮存量持续增加、面临着处置危险废物的压力,迫切需要地方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并进行集中处理,减少企业负担。目前危废处置市场较为分散,技术积累、处理能力薄弱。随着各级政府和全社会日益重视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安全处置问题,行业内危废处置标准需要不断提升,有利于提高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因此,随着危废处置日益受到关注,相关标准提升,有利于行业规模化发展,危废处置行业将迎来更大发展。

  3、拓宽危废处置业务,提升盈利水平

  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危废处置业务,通过收购方式完成多个危废项目,并已逐步建立起固废处理相关专业团队,具备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领域的市场拓展、项目建设、运营及管理等业务经验,可为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拓宽危废处置业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提升行业竞争力,预计经济效益良好。

  (三)污水处理项目

  1、项目建设符合经济建设和生态发展的需要

  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开发建设,污水产生量急剧上升,不少城市现有污水处理厂无法满足处理需求。地面污水的排放,不仅导致河道水体的污染日益严重,还对居民饮用水和环境卫生造成较大危害。近年来,各级政府对环保问题加强关注,水污染所引发的各种问题日益受到全社会重视,甚至对社会的安定、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项目所在地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对城市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将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2、水污染治理日益重要,污水处理行业保持高速增长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我国污水排放总量呈上升趋势,对我国环境构成较大压力。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制约因素之一,水污染治理也被列入国家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截至2021年底,全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02亿立方米/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于2022年02月09日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因此,污水处理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与发展机遇。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目前业务涉及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等各类低值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城镇供水、污水、清洁供暖项目的投资、建设及智慧化运营;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及配套产业的投资、建设、运营;工程设计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自成立以来,公司致力于打造以专业化为引领、市场化为驱动的全国性环保产业领军企业,公司坚持标准化、生态化、智能化理念,积极推进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战略布局固废处理、智慧水务、装备制造、设计咨询、工程总包、交通物流等业务领域,统筹实施静脉产业园建设运营、污水治理等重点项目,大力构建以上市平台为核心、联接产业链各类市场主体的环保产业生态圈。

  与此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的力度、速度、广度,不断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合作,加快推动公司走出河南、走向全国、走向海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持续凸显。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快速提高公司市场规模,提升盈利水平。公司具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业务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投向公司现有主营业务。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目前,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储备并组建涵盖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多个领域的专业团队。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加快推进人员招聘培养计划,不断增强人员储备,确保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目前拥有技术人员专业包括电器工程、自动控制、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等领域,公司将抽调核心技术力量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历来十分重视产品研发工作,每年均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产品开发与技术工艺优化。同时公司聚集了一批高级技术人才,组建电器工程、自动控制、环境工程、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等专业研发团队,成功应用于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危废处理项目以及污水处理项目等,核心技术的积累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技术基础。

  (三)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城市垃圾产量也不断增加,垃圾污染日益严重。对垃圾的处理不当,将会造成严重的大气、水和土壤污染,并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制约了城市发展。同时水污染所引发的各种问题也日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与重视,甚至对社会的安定、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本次募投资金主要投向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危废综合处置项目以及污水处理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导向与发展目标,响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生态发展的需要,推动向绿色环保、循环节能的方向发展,同时有效拓展公司业务,优化产业布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合理统筹资金,积极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性将有所提高,资本结构更为合理,财务费用得以下降,公司将持续推进主营业务的开拓和发展,积极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尽快产生更多效益回报股东。

  (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放和专项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此外,公司制定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并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公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2-108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或“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加粗文字为修订内容)

  ■

  ■

  ■

  ■

  独立董事对本次章程修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109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2-110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仍在进一步推进和落实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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