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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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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出售应收账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71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出售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海太半导体”)拟将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不超过8,50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建行无锡分行”),建行无锡分行支付海太半导体应收账款对价不超过8,500万美元,海太半导体向建行无锡分行支付买断费,本次应收账款买断费总额预计29.57万美元左右。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将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不超过8,50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建行无锡分行,该应收账款为海太半导体2022年11月全部、12月部分预计形成的对SK海力士株式会社(“SK海力士”)的应收账款,建行无锡分行支付海太半导体应收账款的对价不超过8,500万美元,海太半导体向建行无锡分行支付买断费,买断费总额预计29.57万美元左右。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应收账款出售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应收账款出售事宜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2、注册地址:无锡市五爱路88号

  3、负责人:韩勇

  4、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5、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200835892887E

  6、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保险业务;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通过上级行办理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其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海太半导体享有的对SK海力士的不超过8,500万美元应收账款,该应收账款为海太半导体2022年11月全部、12月部分预计形成的对SK海力士的应收账款。海太半导体确保应收账款真实、有效、无瑕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二)交易标的

  乙方根据拟受让应收账款的情况及甲方需求,可为甲方提供应收账款买断服务。乙方对各笔应收账款提供的买断服务项目,以乙方对该笔应收账款的受让通知书为准。甲方在提供相关交易资料后,乙方即买断甲方该笔业务项下所产生的一切应收账款的债权。

  (三)交易价格

  甲方需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买断服务的相关费用,初步测算买断费总额预计29.57万美元左右(根据SOFR变化而上下浮动),最终买断费总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五)争议解决

  双方若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纠纷,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为:无锡市五爱路88号。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双方尚未完成协议的签署。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应收账款出售可缩短海太半导体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优化海太半导体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海太半导体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以及2023年度新增投资和技术升级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7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简称“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赵振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3人,实际出席持有人3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815,553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延长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持有人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持有人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7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延长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3)。

  表决结果:815,553份同意,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份反对、0份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73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1月17日届满,经公司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将公司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7月17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实施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00,000,000股。(公告编号:临2015-070、2015-074)

  2017年1月20日,公司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414,859,436股新股,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93,975,903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9.21%(公告编号:临2017-003)。

  公司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在原草案及摘要“持有人收益的分配”之“出售股票分配”部分增加“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持有人也可根据意愿,向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将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个人证券账户的相关手续。”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存续期为48个月,自起算日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减持期。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月17日。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月17日。(公告编号:临2020-069、临2021-039)

  截至本公告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815,5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7%。

  二、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根据公司《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2020年第一次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员工持股计划初始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内,可在经过持有人会议批准延长本计划的存续期。

  基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持有人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召开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7月17日。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内仍未全部出售股票,可按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及公司《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2020年第一次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关于延长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74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12月1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孙鸿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出售应收账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子公司海太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太半导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将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不超过8,500万美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无锡分行”),该应收账款为海太半导体2022年11月全部、12月部分预计形成的对SK海力士株式会社(“SK海力士”)的应收账款,建行无锡分行支付海太半导体应收账款的对价不超过8,500万美元,海太半导体向建行无锡分行支付买断费,初步测算买断费总额预计29.57万美元左右(根据SOFR变化而上下浮动),最终买断费总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海太半导体出售应收账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子公司十一科技南京分公司申请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分院”)的业务经营需要,十一科技拟以自有资金预计不超过6,337.00万元购买南京市江北新区南京软件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软件园”)建设的汇创研发基地独栋办公用房(3层)作为十一科技南京分院办公用房(“本次交易”),房产面积5,288.82平方米。交易方式为通过江苏产权市场网挂牌方式交易。

  本次购买房产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延长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持有人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拟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延长6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7月1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延长太极实业·十一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7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远远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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