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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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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50%;且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可分配收益的比例为57.6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者红利再投资。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12月27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应于2022年12月29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3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权益登记日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2月2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停复牌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开市起至当日10:30。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12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12月22日除息后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2月23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2年12月26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2月2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2年12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12月22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2月23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22年12月26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2月22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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