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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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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编号:临2022-091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5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选邵涛、刘顺保、万锋、曹名帅、毛艳平、李秋平、程刚、邵鹏辉、李秀香、邵军、吉伟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邵鹏辉、李秀香、邵军、吉伟莉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能有效保障控股孙公司置换存量项目贷款及后期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降低控股孙公司财务成本费用,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理利益和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拟按80%的股权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26,400万元,并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有利于维护公司投资利益。公司拥有宏泽热电的控制权,担保对象资信状况好,履约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对其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度因工程项目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单位发生的部分关联交易金额比2022年年初预计额有所增加,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5)。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邵涛、邓新建、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为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一、二、三项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经本次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23年1月5日(星期四)14:3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洪城环境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邵  涛:男,1971 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水质科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南营业处副处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城南营业处副处长;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用水服务中心主任;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江西蓝天碧水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支委员会委员;南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江西洪城环境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顺保:男,1972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历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法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部长、纪委副书记、法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部长南昌赣昌砂石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党委委员、督查督办室专职副主任。

  万  锋:男,1963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南柴设计科科员;南昌市煤气公司生产科科员、营业处副主任、城北营业处主任、加压站站长(期间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经理助理(期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学习)、副总经理、总经理;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曹名帅:男,1979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历任上海蓝天碧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新余蓝天碧水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西洪城环境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洪城环境环保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毛艳平:男,1973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历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牛行水厂厂长;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秋平:男,1971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历任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监审科见习科员,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局局长助理,南昌市火车站广场管理处综合办主任,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程刚:男,1969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历任南昌市自来水公司长堎水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南昌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室助理工程师、基建处助理工程师、总工办工程师、设计所副所长、设计所所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所副所长、水务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所副所长;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所所长;江西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邵鹏辉:男,1988 年 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江西省井冈学者(青年)、江西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兼任江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教育部学位中心评审专家等,担任《ChineseChemicalLetters》、《净水技术》等国内外核心期刊编委(青年),《EnvironmentalScienceTechnology》,《AppliedCatalysisB: Environmental》,城镇供水、工业水处理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审稿专家。现任南昌航空大学副教授,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秀香:女,1964年2月出生,汉族,民建党员。历任黑龙江省呼兰师范专科学校(现哈尔滨师范大学呼兰学院)讲师;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二级岗、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副院长;鄱阳湖生态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正处级)。现任江西财经大学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

  邵军:女,1964年12月出生,汉族。历任辽宁工业大学教授;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财务管理系副主任、会计与财务学院院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会计学院院长;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

  吉伟莉:女,1975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或参与完成省部级课题十几项,参编教材5部,出版专著1部;主持建设《管理会计》慕课和参与主讲《成本会计》慕课均获得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编号:临2022-092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经一致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洪城环境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推选邱小平、熊萍萍、魏锋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其中魏锋为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认为:董事会确定的《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5)。

  (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邱小平:女,1972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南昌公交总公司总经办副主任兼计划生育办主任、团委书记兼党办副主任、一公司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工作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现任南昌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熊萍萍:女,1970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历任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主办会计;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房屋开发公司财务科长;南昌蓝海经营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分公司财务经理;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副部长(副主任),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魏  锋:男,1988年9月出生,汉族,博士学历。历任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部长。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水务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编号:临2022-095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增加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在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五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为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此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均回避表决该议案。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新增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均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万志瑾、余新培、史忠良、邵鹏辉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较年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部分,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

  公司2022年年初预计的以上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数额为1700万元,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2年以上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数额将为2785.04万元,比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增加1085.04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锡淼

  成立日期:1993年8月2日

  注册资本:20,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企业收购、兼并、资产管理 、国内贸易、投资咨询、

  水泵及控制箱、阀门、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成套给排水设备,智慧泵房及水务系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换热器、空气净化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从事环保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生产及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85,135万元,所有者权益100,897万元,营业收入198,245万元,净利润53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南昌水业集团供水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水业集团供水设备有限公司49%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当地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为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2年12月2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经监事会审议认为:董事会确定的《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较年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部分皆为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表示同意,并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增加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皆为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项议案表示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2-096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月5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5日

  至2023年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2、3、4项议案经洪城环境2022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第1、2、5项议案经洪城环境2022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4日上午9:15~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17楼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方式。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1月4日下午16:0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17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桂蕾                               电话:0791-85234708

  传真:0791-85234708邮编:330000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2-093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泽热电”)

  ●本次拟担保额度: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公司”)控股孙公司宏泽热电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33,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公司拟按80%的股权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26,400万元。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6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4,224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27%,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本次担保若完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未在公司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因实际生产经营和节约财务费用需要,需向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33,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主要用于置换存量项目贷款及后期项目建设,公司拟按80%的股权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400万元,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按20%的股权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樑

  成立日期:2010年8月9日

  注册资本:24,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污泥处置;工业固废处置;废渣利用;热力管网的建设和维护。

  股东情况: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占比70%,温州宏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占比20%,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占比10%。其中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为洪城环境全资子公司,温州宏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则为洪城环境的控股孙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106,635.03万元,净资产37,708.29万元,2022年1-9月共实现净利润4,980.53万元,资产负债率64.64%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宏泽热电的融资进展情况,依法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担保的母公司、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能有效保障控股孙公司置换存量项目贷款及后期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降低控股孙公司财务成本费用,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理利益和发展战略,同意公司拟按80%的股权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26,400万元,并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超出股权比例的担保,有利于维护公司投资利益。公司拥有宏泽热电的控制权,担保对象资信状况好,履约能力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对其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担保事项有利于控股孙公司降低财务成本费用和保证后期项目建设需要,能确保其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形成正面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拥有宏泽热电的控制权,本次超出股权比例对其提供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该控股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84,2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27%,均为对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14,224万元,以上担保均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宏泽热电授信额度24,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已提供担保5,600万元)。本次拟担保额度为26,400万元,上述两项担保若全部完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未在公司2022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2022-094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完成非公开发行50,716,115股并完成登记手续,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90,074,048股,其中截至《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出具日,公司可转债期间转股48,021股,具体情况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6),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人民币1,090,074,048元。

  ■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12月修订)》。

  三、关于拟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理由

  公司为高位推进多元化产业布局,逐步实现从区域性环保业务向全国环境综合治理服务的转型升级,最终实现“打造中国一流的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战略发展目标。公司紧握环保产业的发展机遇,现已形成了城镇供水、污水处理、燃气能源、固废处置等环保产业多板块并进的发展格局,公司目前经营范围已无法体现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战略方向,为更准确、更全面反映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战略,树立公司长远的品牌影响力,方便投资者更好理解公司发展情况,公司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四、关于拟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修订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利益,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与公司主营业务更为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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