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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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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 :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 :2022-079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产融”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将会议相关资料提交给独立董事。我们作为电投产融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我们对该事项的事前核实,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谷大可            夏  鹏            张  鹏

  2022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 :电投产融公告编号 :2022-080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产融”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下属单位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下属单位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下属单位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同意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交易。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夏  鹏            张  鹏           谷大可

  2022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 :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 :2022-081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韩志伟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志伟先生、姚敏先生、高长革先生、赵洪忠先生回避表决,公司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下属单位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下属单位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4.关于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5.关于公司制定《定期报告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6.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7.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8.关于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9.关于公司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0.关于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1.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 :000958 证券简称 :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 :2022-082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9名董事中韩志伟先生、姚敏先生、高长革先生、赵洪忠先生属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上述4名董事回避后,公司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该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预计

  1. 电力板块

  单位:万元

  ■

  2.金融板块

  单位:万元

  ■

  注1:实际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电力板块

  单位:万元

  ■

  ■

  2.金融板块

  单位:万元

  ■

  ■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办公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成立日期:2003年03月31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0534

  注册资本:3,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认证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检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6月30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5,533.58亿元,净资产4,067.77亿元,营业总收入1,703.35亿元,净利润123.18亿元。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电投产融的控股股东。

  4.经查,上述关联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的法

  人独资)

  主要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9,596.87万元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投资、开发、经营及管理;电力、热力工程建设的监理及招投标代理;电站、热力设备的销售;粉煤灰等电厂固体废弃物利用的技术开发;对煤化工、路港、海水淡化及物流服务的投资及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6月30日,河北公司总资产385.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53亿元,营业总收入37.92亿元,净利润4.14亿元。

  3.关联关系:河北公司为公司股东,且同受国家电投集团控制,河北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河北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河北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办公场所:石家庄裕华区槐中路289-1号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301007216294072

  主要股东: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

  经营范围:矿产品、自动化办公用品及耗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有机肥、化肥、机电产品、保温材料、水处理剂、一般劳保用品的销售,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运代理服务。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河北燃料总资产5.6亿元,净资产0.2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0.53亿元,净利润0.06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河北燃料为公司股东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同受国家电投实际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河北燃料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河北燃料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河北燃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国有独资)

  办公场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1层东厅

  成立日期:2010年08月13日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560369957H

  主要股东:国家电投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

  经营范围:销售电能设备;电力及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在隶属企业授权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招投标代理;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51.9亿元,净资产100万,主营业务收入30亿元,净利润1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受国家电投实际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有关规定,物装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物装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物装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性质:法人独资

  办公场所: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乾平路1号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A号楼0398号

  成立日期:2020-11-05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5MA01X1190P

  主要股东: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投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开发、咨询;供应链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专业承包;维修机械设备;维修家电;维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汽车、仪器仪表、五金产品、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消防设备、汽车零配件、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照相器材、摄影器材、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家用电器、钟表、眼镜、体育用品、针纺织品、化妆品、玩具、服装、鞋帽、日用品、花卉;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票务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出版物零售。

  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9.86亿元,净资产2.7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6.67亿元,净利润1.07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电能易购为与公司同受国家电投实际控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有关规定,电能易购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电能易购经营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经查,电能易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金融业务

  1.相关公司及简称

  ■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销售:主要是先融风管开展基差贸易、期现结合业务,向关联方销售煤炭、铝产品等。

  (2)接受劳务:主要是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信息化服务。

  (3)受托管理:受关联方委托管理其本部及下属企业。

  (4)关联租赁业务:主要是因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车位、设备等。

  (5)关联保险及产权业务:主要是向关联方提供保险咨询、顾问咨询、资产管理服务等收取的咨询费和管理报酬。

  (6)关联金融产品服务:主要是受关联方委托提供信托计划、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等服务收取的手续费、管理报酬。

  (7)关联存款:关联存款主要是关联方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3.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采用成本价或协议价。

  (二)能源业务

  (1)采购燃料:参照当月环渤海煤炭价格指数,根据煤种情况,由双方协商定价。

  (2)采购热力:以石家庄市物价局文件为指导,经双方协商后按照43元/吉焦(含税)为基础并根据市场价格浮动结算。

  (3)总包配送采购发电设备及相关原材料:参照行业内部同类设备、原材料价格经招标后确定。

  (4)受托管理及租赁费:公司受托管理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根据托管协议每年收取100万元。租赁费等参照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5)接受关联方各类劳务服务:公司所属企业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工程劳务服务、采购服务和技术服务、后勤服务等,按照行业内部同类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需要,预计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经营活动的进程,与相应关联人及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业务

  1.向关联方销售煤炭、铝产品,是金融板块先融风管按照经营范围开展基差贸易和期限结合业务,属于正常的经营管理。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助于各单位业务开展,并能带来较好收益。同时,关联交易行为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交易不足以形成上市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能源业务

  1.从关联方购买煤炭、光伏发电设备及相关原材料等,是发挥集团采购的成本优势,平抑其他供应商相关原材料价格,降低公司工程造价和采购成本控制经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往来。

  2.受托管理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是为解决公司与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问题。

  3.承建关联方工程有利于上市公司拓展业务;接受关联方各类劳务服务主要是相关各服务提供方作为专业化公司,具备相应资质,其提供的服务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管理。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助于各单位业务开展,并能带来较好收益。同时,关联交易行为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交易不足以形成上市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做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经过我们对该事项的事前核实,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本事项。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

  1、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相关交易事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 :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 :2022-083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单位利用闲置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下属单位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本控股”)为充分利用临时闲置的资金,拟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00亿元范围内购买合格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资金来源: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资本控股的临时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该额度可在批准的期限内循环使用。(其中资本控股本部75亿元,保险经纪3亿元,先融期货(含子公司)22亿元)

  (三)委托理财的产品范围:公司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基金、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等。

  (四)委托理财额度期限:2023年2月4日-2024年2月4日。

  二、审议程序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的项目虽然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投向的是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投资产品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进行委托理财前,对不同的产品进行对比,结合以往合作经验、过往收益表现、产品风险与收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选择拟投资的产品。

  2.公司将加强资金计划管理,提前做好资金使用情况预判,同时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做好临时性大额资金支出的备付工作,避免流动性风险。

  3.公司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跟踪,评估理财产品风险,跟踪资金投向和项目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对委托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确保在上市公司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

  四、委托理财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等各项资金需要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下属单位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同意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交易。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

  1、关于资本控股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相关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 :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 :2022-084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1月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3年1月5日14: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上午9:15至2023年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公司161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单位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第1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四)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孙娟

  联系电话:010—86625908

  传真:010—86625909

  电子邮箱:dtcr@spic.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3

  (六)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8,投票简称:电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现持有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性质及数量),兹全权委托(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席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如下指示行使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本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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