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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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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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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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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数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以3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3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3个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在封闭期结束之后或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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