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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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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2-058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梦龙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2-06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比例达5%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梦龙、林庆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刘梦龙先生所持公司股份8,060,000股被司法拍卖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占公司总股本5.22%。本次权益变动前,刘梦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250,268股,其一致行动人林庆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38,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988,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25.88%。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梦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190,268股,其一致行动人林庆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00,688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35,190,956股,占公司总股本22.77%。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司法拍卖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9月26日、10月14日及12月6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竞买人林庆得及魏巍分别以最高价竞得3262688股及4797312股。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通过中登结算公司系统查询获悉,上述被拍卖的刘梦龙先生持有的8,060,0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2年12月1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司法拍卖权益变动情况

  ■

  (以上数据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后小数点的差异)

  本次司法拍卖权益变动股份数量为8,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2%。本次权益变动前,刘梦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250,268股,其一致行动人林庆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38,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988,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25.88%。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梦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190,268股,其一致行动人林庆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00,688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35,190,956股,占公司总股本22.77%。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股东累计减持情况

  自2020年11月25日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刘梦龙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司法拍卖的方式累计减持14,240,608股,占现公司总股本9.2155%,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累计减持权益变动情况:

  ■

  (以上数据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后小数点的差异)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拍卖过户完成后,刘梦龙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发生被动减持暨权益变动数量为8,060,000股,占其及一致行动人林庆得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2.90%,占公司总股本5.22%。本次权益变动前, 刘梦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250,268股,林庆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38,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988,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25.88%。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梦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190,268股, 林庆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00,688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35,190,956股,占公司总股本22.77%,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本次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ST易尚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项相关方将另行签订具体协议予以约定,具体协议内容和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签署方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成员,协议所涉具体事项尚需履行其内部及主管部门相应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所涉后续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签订的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引进战略投资,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快速发展,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乙方”或“易尚展示”)与中能国兴建设发展(成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甲方”或“中能国兴”)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本文简称:“协议”)。拟引进中能国兴成为上市公司战略投资者,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协同发挥公司与战略投资方在产业、资本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介绍

  中能国兴建设发展(成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由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成员。

  单位名称:中能国兴建设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C2J6LJXM;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婷;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505号1栋2单元14层1410号;

  股权结构: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安全评价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等。

  中能国兴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

  甲方:中能国兴建设发展(成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同意将充分利用甲方的资源优势,由甲方为乙方提供纾困措施,协助消除乙方股票风险警示。共同推动乙方公司持续健康良好经营发展,激发公司发展动力和推动产业发展,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二)合作内容

  1、主要内容

  (1)甲方拟向乙方以借款形式提供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解决上市公司资金流动性问题。

  (2)甲方为乙方进行债务重组,优化乙方财务状况。

  (3)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项目和产业发展资源与乙方技术结合,保障乙方有良好发展能力。

  (4)甲方为乙方提供金融资源,为其创造融资条件,为乙方发行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待乙方符合条件后,可购买乙方2亿可转换债。

  (5)待乙方符合定向增发条件后,甲方提供符合条件的资产进行定向增发。

  上述内容,所涉及到具体项目执行事宜,需另行签订专项协议,以双方签订专项协议为准。

  2、产业资源方面

  甲方愿意与乙方深度合作,具体落地方案需双方共同商议。

  3、合作期限

  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三年有效,协议期满前双方可协商延续事宜。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本次引进战略投资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拟引进的战略投资方实力雄厚、资源丰富,在业务方面与上市公司有一定的协同效应,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快速发展。目前预计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公司与中能国兴达成的意向性框架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尚需相关方另行签订具体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和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签署方中能国兴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体系成员,本协议所涉具体事项尚需履行其内部及主管部门相应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所涉后续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能国兴与公司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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