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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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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认购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经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协商一致,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认购申购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1、费率优惠活动期限、具体折扣等各项优惠活动细则均以交通银行相关公告为准,我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基金原认购、申购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交通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交通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且其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交通银行。

  2、本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若由交通银行代销,且届时优惠活动仍然持续,则该基金自动参与此项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基金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本公司另行公告确定。

  3、投资者在交通银行办理本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时间、费率活动内容、业务规则及办理程序请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

  4、上述优惠活动若有变动,以交通银行相关公告为准。上述优惠活动如有未尽事项,解释权归交通银行。

  5、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是否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以各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关于建信鑫和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建信鑫和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9月14日证监许可[2022]2112号文注册,并于2022年12月5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2年12月21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建信鑫和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建信鑫和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日期自2022年12月21日延长至2023年1月6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发售公告。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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