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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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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3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审核的决定》(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2〕14号)。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本次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即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1月1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为: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4、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相关中介机构及项目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法人和自然人;

  7、前述1至6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查询期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1月19日),自查期间交易对方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姚帅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豪森股份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姚帅出具的承诺文件并经专项法律顾问、独立财务顾问对其进行访谈,姚帅上述在自查期间内买卖豪森股份股票系基于其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豪森股份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判断而作出,其确认其在2022年6月买卖豪森股份的股票时不知晓本次重组将要于2022年11月终止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此外,针对姚帅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姚帅已出具承诺: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依赖于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5、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个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自查期间内存在股票交易情形的人员出具的承诺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上述相关主体书面说明属实的情况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专项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文件并经本所律师对相关主体进行访谈确认,在上述相关主体书面说明属实的情况下,前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内买卖豪森股份股票的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豪森股份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4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4,000,000股,限售期为自2019年12月23日(即自公司完成相关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1号),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股份”或“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20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8,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98,875,173股,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9,124,827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涉及股东3名,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50%。限售期为自2019年12月23日(即自公司完成相关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2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相关股东对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一)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股东新余福沃先进装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智维界上新流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哲承诺:

  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新余福沃先进装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智维界上新流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刘哲承诺:

  1、本单位/本人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2、本单位/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减持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实施减持时,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单位/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所涉及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豪森股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海通证券对豪森股份本次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000,000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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