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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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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09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0日)当日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2年12月19日)股票收盘价,即2.60元/股,该股票收盘价高于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1.44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2年12月21日)调整开盘参考价为2.23元/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2年10月31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粤06破申30-8号《民事裁定书》及(2022)粤06破申30-1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2022年12月2日上午,佛山中院召开雪莱特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022年12月2日下午,雪莱特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于2022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2022年12月2日,管理人向佛山中院提交《关于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报告》。

  2022年12月2日,佛山中院作出(2022)粤06破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雪莱特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管理人于2022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佛山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截至2022年6月30日,雪莱特总股本769,571,569股,实施回购并注销完毕7,500,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后总股本将调整为762,071,569股。以调整后总股本762,071,569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4.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50,552,922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在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雪莱特总股本增加至1,112,624,491股。目前,公司总股本为764,071,569股,其中2,000,000股待解除冻结或出现其他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再继续实施回购注销,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及管理人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结合公司最新总股本764,071,569股及资本公积金实际情况,按照每10股转增4.59(4.5879592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50,552,922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在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雪莱特总股本增加至1,114,624,491股,后续注销完毕剩余2,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将再由1,114,624,491股减少至1,112,624,491股。具体以后续注销实际情况为准。

  转增的350,552,922股股票不向原股东进行分配,其中:

  1、不超过60,000,000股转增股票用于清偿债务,具体用于清偿债务的股票数量,以最终债权确认数额和债权人按照《重整计划》的债权受偿方案实际选择情况为准;

  2、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债务后剩余的转增股票全部由重整投资人认购,其中:产业投资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通过认购转增股票成为雪莱特第一大股东,其实际控制人成为雪莱特实际控制人,剩余股票由财务投资人认购。重整投资人认购股票的价格为1.20元/股。产业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限售36个月,财务投资人承诺自取得转增股票之日起限售12个月。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20日,股份到达公司管理人账户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开盘参考价日为2022年12月21日,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12月21日。

  本次登记至管理人账户的股票,后续将由法院根据申请另行扣划至重整投资人、债权人指定账户。

  四、停复牌安排

  公司股票在股权登记日当日(2022年12月20日)停牌1个交易日,并将于2022年12月21日复牌。

  五、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

  根据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及涉及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本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属于公司《重整计划》的重要组成内容,与一般情形下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一是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的,主要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和清偿债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但债务规模明显减少,所有者权益明显增加;二是重整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净资产实力得到增强,公司基本面将实现较大变化;三是本次转增股本的受让对价用于偿付债务、支付重整费用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未明显稀释公司原股东权益。因此,申请对权益调整实施后首个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

  截至2022年12月8日,债权超过15万元的债权人已经按照《重整计划》规定行使受偿方式选择权。根据普通债权超过15万元的债权人受偿方式选择情况,本次用于抵偿债务的股票数量为23,289,274股,对应抵偿债务110,856,944.24元(23,289,274股乘以4.76元/股),剩余327,263,648股由投资人认购,对应投资款392,716,377.60元(327,263,648股乘以1.20元/股)。

  上述计算公式中,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764,071,569股(目前公司总股本为764,071,569股,其中2,000,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待解除冻结或出现其他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再继续实施回购注销,注销后公司的总股本为762,071,569股),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为110,856,944.24元,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392,716,377.60元;抵偿债务转增股份数为23,289,274股,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为327,263,648股;转增的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增加数为0。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雪莱特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票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者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者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增加数)。综合计算下,雪莱特转增股份的平均价为1.44元/股。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1.44元/股,公司股票按照上述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1.44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停牌,上述计算公式中的前收盘价格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2年12月19日)股票收盘价,即2.60元/股高于1.44元/股,公司股票按照上述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为2.2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为:

  (2.60×764,071,569+110,856,944.24+392,716,377.60)÷(764,071,569+23,289,274+327,263,648)=2.23元/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已就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出具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六、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按照上述计算公式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股票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

  2、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公司2022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09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及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雪莱,证券代码:002076)将于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12月21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一、公司股票临时停牌事项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及涉及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截至2022年6月30日,雪莱特总股本769,571,569股,实施回购并注销完毕7,500,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后总股本将调整为762,071,569股。以调整后总股本762,071,569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4.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50,552,922股股票,雪莱特总股本增加至1,112,624,491股。目前公司总股本为764,071,569股,其中2,000,000股待解除冻结或出现其他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再继续实施回购注销。结合公司最新总股本764,071,569股及资本公积金实际情况,按照每10股转增4.59(4.5879592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50,552,922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雪莱特总股本增加至1,114,624,491股,后续注销完毕剩余2,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将再由1,114,624,491股减少至1,112,624,491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票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2月20日,转增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12月21日。

  为实施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雪莱,证券代码:002076)将于2022年12月2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2年12月21日开市起复牌。

  二、相关风险提示

  1、鉴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0日)当日停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2年12月19日)股票收盘价,即2.60元/股,该股票收盘价高于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1.44元/股,公司股票按照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2年12月21日)调整开盘参考价为2.23元/股。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开盘参考价与后续几日股票价格波动密切相关,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公司2022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101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执行《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控股股东由柴国生先生变更为佳德轩(广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柴国生先生变更为戴俊威先生。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背景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于2022年10月31日裁定受理佛山市格能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的重整申请,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经公开招募,佳德轩(广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德轩”)于2022年9月20日被确定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2022年11月16日,公司管理人、公司、佳德轩签署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2022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佛山中院送达的(2022)粤06破40号《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雪莱特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于2022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1、重整投资人投资额和权益分配情况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佳德轩及其一致行动人、佳德轩认可的财务投资人以1.20元/股的价格认购雪莱特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全部转增股票(包括雪莱特预计用于清偿债务的不超过60,000,000股转增股票中,债权人选择按照50%的比例以现金受偿而放弃受领的转增股票,最终认购的转增股票数量根据债权人选择受偿方案的结果确定)。其中,佳德轩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的转增股票不少于1.8亿股。佳德轩及其一致行动人、佳德轩认可的财务投资人分别认购的转增股份数量及其对应的价款由佳德轩书面通知公司。

  根据《重整计划》,债权人可以选择以转增股份或者现金受偿。结合目前掌握的债权人选择股份或者现金受偿的情况,重整投资人需认购的转增股份数量为327,263,648股,对应认购款项数额为392,716,377.60元。

  根据佳德轩出具的《关于确认重整投资人投资额和权益分配的通知书》,佳德轩确认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其认可的财务投资人投资额及权益分配如下:

  ① 佳德轩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未来继续产生的因债权人选择现金受偿而剩余的股票,由佳德轩按照同等条件认购。

  ②产业投资人

  ■

  2、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截至2022年6月30日,雪莱特总股本769,571,569股,实施回购并注销完毕7,500,000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后总股本将调整为762,071,569股。以调整后总股本762,071,569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4.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50,552,922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雪莱特总股本增加至1,112,624,491股。目前,公司总股本为764,071,569股,其中2,000,000股待解除冻结或出现其他可以办理回购注销的情形后再继续实施回购注销,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及管理人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结合公司最新总股本764,071,569股及资本公积金实际情况,按照每10股转增4.59(4.5879592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350,552,922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在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雪莱特总股本增加至1,114,624,491股,后续注销完毕剩余2,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将再由1,114,624,491股减少至1,112,624,491股(具体以后续注销实际情况为准)。以实施完毕资本公积转增但未注销完毕2,000,000股的总股本1,114,624,491股作为本次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计算的基数,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并完成上述股份过户后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

  注:考虑到柴国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债权人持续平仓处置,具有不确定性,故柴国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先生权益变动以截止2022年12月16日持股数计算。

  (二)佳德轩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佳德轩的基本情况如下

  ■

  2、戴俊威的基本情况如下

  戴俊威先生,1974年出生,于2002年起从事实体产业经营、资产管理及物业投资。家族企业在港交所上市。

  3、广东尚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雪莱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柴国生先生,柴华先生系其一致行动人。以2022年12月16日持股数计算,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1,180,3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764,071,569股的13.2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柴国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柴华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14,624,491股)的9.08%,柴国生先生将不再属于雪莱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佳德轩、戴俊威先生及尚凡资本不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佳德轩将持有公司80,263,648股股票,持股比例为7.20%;戴俊威先生将持有公司80,00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7.18%;尚凡资本将持有公司21,000,00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88%。

  本次权益变动后,佳德轩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6.26%,实际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佳德轩将成为雪莱特控股股东。

  因佳德轩、尚凡资本系戴俊威先生控制的公司,故本次权益变动后,雪莱特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戴俊威先生。

  三、其他说明

  1、根据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佳德轩、戴俊威先生、尚凡资本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总股本计算基数为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后总股本的1,114,624,491股(含未回购注销完毕剩余2,000,000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后续待2,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毕后,总股本将最终调整为1,112,624,491股。届时,相关股东的持股比例将出现小幅变动。

  四、风险提示

  1、本次重整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最终以中国结算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公司2022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雪莱  公告编号:2022-10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确定重整投资人投资额和权益分配、股份

  认购价款支付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于2022年10月31日裁定受理佛山市格能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对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莱特”或“公司”)的重整申请,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经公开招募,佳德轩(广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德轩”)于2022年9月20日被确定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披露的《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2022年11月16日,公司管理人、公司、佳德轩签署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2022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佛山中院送达的(2022)粤06破40号《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雪莱特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于2022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一、重整投资额确认情况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佳德轩及其一致行动人、佳德轩认可的财务投资人以1.20元/股的价格认购雪莱特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全部转增股票(包括雪莱特预计用于清偿债务的不超过60,000,000股转增股票中,债权人选择按照50%的比例以现金受偿而放弃受领的转增股票,最终认购的转增股票数量根据债权人选择受偿方案的结果确定)。其中,佳德轩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的转增股票不少于1.8亿股。佳德轩及其一致行动人、佳德轩认可的财务投资人分别认购的转增股份数量及其对应的价款由佳德轩书面通知公司。

  根据重整计划,债权人可以选择以转增股份或者现金受偿。结合目前掌握的债权人选择股份或者现金受偿的情况,重整投资人需认购的转增股份数量为327,263,648股,对应认购款项数额为392,716,377.60元。

  二、重整投资人投资额和权益分配情况

  2022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佳德轩出具的《关于确认重整投资人投资额和权益分配的通知书》,佳德轩确认其及其一致行动人、其认可的财务投资人投资额及权益分配如下:

  (一)佳德轩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未来继续产生的因债权人选择现金受偿而剩余的股份,由佳德轩按照同等条件认购。

  (二)财务投资人

  ■

  三、重整投资人具体情况

  (一)佳德轩(广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嘉德实业发展(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实业”)持有佳德轩100%的股权。

  3、实际控制人

  佳德轩实际控制人为戴俊威。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自2021年成立以来,佳德轩未开展任何业务,系为参与上市公司重组和重整投资设立的企业。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佳德轩实际控制人戴俊威自2022年4月25日担任公司董事并于8月4日辞去董事职务。除上述情形外,佳德轩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佳德轩与戴俊威、广东尚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凡资本”)为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形外,佳德轩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出资安排。

  (二)戴俊威

  戴俊威,1974年出生。戴俊威先生于2002年起从事实体产业经营、资产管理及物业投资。家族企业在港交所上市。

  戴俊威自2022年4月25日担任公司董事并于8月4日辞去董事职务。除上述情形外,戴俊威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戴俊威与佳德轩、尚凡资本为一致行动关系。戴俊威实际控制的广东富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资本”)为财务投资人广东粤佳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粤佳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之一,经核查,戴俊威与粤佳投资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形外,戴俊威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出资安排。

  (三)广东尚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

  3、实际控制人

  尚凡资本实际控制人为戴俊威。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自2022年成立以来,尚凡资本未开展任何业务,系为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投资设立的企业。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尚凡资本监事、实际控制人戴俊威自2022年4月25日担任公司董事并于8月4日辞去董事职务。除上述情形外,尚凡资本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尚凡资本与戴俊威、佳德轩为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尚凡资本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出资安排。

  (四)广东粤佳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

  3、实际控制人

  粤佳投资为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资管”)主要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粤财资管为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属资产管理公司,于2014年成为全国首批、广东省首家获得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省级资产管理公司。近年来,粤财资管先后管理和处置了多家金融机构剥离的不良资产,有效化解了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风险,促进了地方发展。截至2021年底,粤财资管累计管理资产规模达2200亿元,处置资产规模1236亿元。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自2022年成立以来,粤佳投资未开展任何业务,系为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投资设立的企业。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粤佳投资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粤佳投资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经核查,粤佳投资的其中一个有限合伙人富泰资本为重整投资人戴俊威实际控制的企业,但粤佳投资的主要出资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东省省属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富泰资本作为出资额较小的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粤佳投资的经营管理,对粤佳投资后续行使雪莱特股东权利不施加影响。粤佳投资的主要出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富泰资本、戴俊威及戴俊威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向富泰资本、戴俊威及戴俊威的一致行动人出具任何与其保持一致行动的承诺。粤佳投资与戴俊威及戴俊威的一致行动人后续将分别独立行使雪莱特股东权利,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五)北京亚胜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

  3、实际控制人

  北京亚胜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胜源”)实际控制人为黄胜召。黄胜召先生从事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多年,其设立的北京尚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涉及金融债权收购、问题楼盘盘活投资、产业盘活投资等方面,投资管理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在金融不良资产收购、问题楼盘盘活、上市公司重整等方面有独到优势,与相关投行机构、银行金融机构、政府平台公司、国家和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

  4、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自2022年成立以来,亚胜源未开展任何业务,系为参与上市公司重整投资设立的企业。

  5、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亚胜源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亚胜源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出资安排。

  (六)陈建忠

  陈建忠,1960年出生,长江商学院EMBA。陈建忠先生三十多年来一直从事企业经营,具有丰富的公司管理经验,资金实力丰厚,曾任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阴同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先后投资了滁州协鑫兴邦投资有限公司、滁州兴邦聚合彩纤有限公司、滁州霞客无染彩色纺有限公司、福建纤链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市宏祖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并在其中多家公司担任高管。同时,陈建忠先生多次参与了资产投资、资产重组等工作,长期参与股票期货投资业务,具有丰富的资本市场投资经验。

  陈建忠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陈建忠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出资安排。

  (七)杨天荣

  杨天荣,1966年出生,杨天荣先生长期以来主要从事不良资产投资、债权收购、资产重组和破产重整,曾通过收购农业银行的债权参与上市公司*ST盛润破产重整、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ST雅博破产重整。同时,杨天荣先生长期参与投资股票业务,有丰富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经验。杨天荣先生目前担任北京市博恩君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且先后创办过北京市博天华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峰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峰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君成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冠晨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具备丰富的公司管理经验。

  杨天荣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杨天荣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出资安排。

  (八)倪振年

  倪振年,1973年出生,现任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福建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倪振年先生2000年注册成立临沂首旺经贸有限公司,签约中国乔丹等国内数家知名品牌销售代理权,所辖区域销售市场占有率第一。2006年至2009年任福建乔丹副总经理及乔丹(厦门)实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至2020年12月任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至今任厦门宏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具备丰富的公司管理经验。

  倪振年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倪振年与其他重整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出资安排。

  四、股份认购价款支付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佳德轩及其一致行动人、财务投资人已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和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将股份认购价款合计392,716,377.60元全额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

  五、风险提示

  1、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另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如公司2022年度出现《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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