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7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梁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数3,289,653,5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0721%。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数3,285,606,6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965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有股份数4,046,8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07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数109,182,5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899%。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和李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董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3,289,461,2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2%,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08,990,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9%。
1.02 选举丁旭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股3,289,559,013,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1%,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09,088,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
1.03 选举梁兴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股3,289,559,013,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1%,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09,088,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温素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3,289,577,1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09,106,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0%。
2.02 选举张洪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3,289,577,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09,106,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0%。
2.03 选举张利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3,289,577,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09,106,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0%。
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章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3,289,479,3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09,008,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5%。
3.02 选举贾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3,289,479,3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09,008,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5%。
3.03 选举张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3,289,577,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7%,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09,106,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0%。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89,094,871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实际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00,558,641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500,375,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35%;反对票18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6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08,99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5%;反对票18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合作的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2025年)》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在表决时予以回避,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89,094,871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实际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00,558,641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499,465,7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17%;反对票1,09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218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赞成票108,089,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90%;反对票1,09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285,707,9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801%;反对票3,945,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19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289,470,6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票18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285,707,9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801%;反对票3,949,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19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9.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289,470,6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票18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56%;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1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285,707,9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801%;反对票3,945,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199%;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和李峰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7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召开职工大会,同意选举张晓宁女士和孙宝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张晓宁女士和孙宝莉女士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晓宁,女,中国国籍,1972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主任助理、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工会女工委主任,纪委委员,本公司综合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综合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晓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张晓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宝莉,女,中国国籍,1981年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律师。历任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法务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孙宝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孙宝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7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7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22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梁先生召集。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7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六名董事,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董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拟选举各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
选举董事董梁先生、张洪发先生和张利军先生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其中董梁先生为主任委员,张洪发先生和张利军先生为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审计委员会
选举董事温素彬先生、张洪发先生和丁旭春先生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温素彬先生为主任委员,张洪发先生和丁旭春先生为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温素彬先生和张洪发先生为独立董事且是会计专业人员。
3、提名委员会
选举董事温素彬先生、张洪发先生和丁旭春先生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其中张洪发先生为主任委员,温素彬先生和丁旭春先生为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选举董事温素彬先生、张利军先生和梁兴超先生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张利军先生为主任委员,温素彬先生和梁兴超先生为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5、合规委员会
选举董事温素彬先生、董梁先生和张利军先生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其中温素彬先生为主任委员,董梁先生和张利军先生为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宪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胡道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顾中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孙宝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议案》
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和江苏省国资委要求,对照公司《章程》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拟将部分决策事项授权给经理层,具体如下:
(一)授权清单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内的交易事项;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300万元以内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交易事项;
3.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证券投资事项;
4.不可抗力、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的处置权(经理层行使权力时,应符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二)授权期限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加强ESG(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层面的建设,公司拟将相关职能加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中,根据实际工作要求,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1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实施方案》、《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以及《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结合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了公司经理层成员2021年度的绩效薪酬。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薪酬策略,依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2022年度人员变动情况,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预算。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人员的简历
李宪强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正高级经济师,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优秀企业家。历任江淮阴发电厂材料科副科长、科长、副总经济师、副厂长,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兼任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国信泗阳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淮安第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
截至目前,李宪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李宪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道勇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历任中韩合资南京南宇玻璃有限公司销售部职员、南京康斯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信用担保公司业务经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集团部门正职级),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胡道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胡道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顾中林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会计师。历任新海电厂结算中心主任,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副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顾中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顾中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宝莉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律师。历任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证券法务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孙宝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孙宝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7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7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五名监事,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章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选举章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2-07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ESG(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层面的建设,拟将相关职能加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中,根据实际工作要求,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修订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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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对上述内容的修订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