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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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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下午,在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或微信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杨广城先生、杨其新先生、杨广龙先生、独立董事杨婉宁女士、杨军女士、王俊亮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旭恩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旭恩、杨广城、杨其新回避表决)。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帐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该借款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在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9日以电话和微信等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有效表决票数为3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炳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帐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该借款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12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拟向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帐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该借款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为杨旭恩先生,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杨旭恩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旭恩先生、杨其新先生、杨广城先生回避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借款,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帐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长为杨旭恩先生,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杨旭恩先生控制的企业,关联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新鸿辉实业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帐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该借款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和其他协议安排。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关联方新鸿辉实业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1000万元,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此之外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作为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已在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借款相关的材料和信息。我们认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借款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综上,我们同意以上借款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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