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内部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41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实时理财等产品。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同意该议案。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39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格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5年(可提前还款),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金额及方式:不超过6亿元,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资金用途:用于联泓格润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3、财务资助利率:参考市场利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4、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5年(可提前还款)。
以上事项以实际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为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经营层负责开展具体实施工作。联泓格润其他股东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同步提供财务资助。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联泓格润(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MA950BF894
3、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郑月明
5、住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木石镇科圣路1688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联泓格润为公司持股75%的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情况为:员工持股平台滕州泓盛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09%;公司董事长、总裁郑月明先生,董事、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蔡文权先生,监事周井军先生,高级副总裁赵海力先生、李方先生、李军先生、解亚平先生、韩慧龙先生等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10.91%。联泓格润其他股东资金实力有限,本次不与公司同步提供财务资助。
8、主要财务数据:联泓格润于2021年9月26日设立,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0,005万元、净资产为10,00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5,273.61万元、净资产为35,000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9、联泓格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除本公告披露的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对联泓格润无其他财务资助。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落实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实现在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领域产业布局,加快公司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财务资助,有助于落实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实现在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领域产业布局,加快联泓格润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落实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实现在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领域产业布局,加快公司控股子公司联泓格润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35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2-046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月4日(星期三)14: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2年12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4日(星期三)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4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
7、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均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1月3日(星期二)9:3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月3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09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 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 注意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鉴于目前国内疫情情况,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请遵循会场及往返地的有关防疫要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 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09
2、 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 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未选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3、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二: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2
2、投票简称:联泓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月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