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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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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简称为“继峰定01”,转债代码110801,挂牌转让日期:2022年12月26日。

  ●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为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证继涵”)购买相关资产而发行的,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4,000,000张,面值为100元/张。

  一、本次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概况

  2019年8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2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

  2019年10月8日,宁波继烨贸易有限公司(原名:宁波继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继烨”)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经完成。本次变更后,公司持有宁波继烨100%的股权。

  2019年12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定向可转债的登记工作,转债代码110801,转债简称“继峰定01”。

  上述定向可转债发行结果及限售安排如下所示:

  ■

  二、本次申请挂牌转让的定向可转债持有人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有关约定,公司定向可转债持有人东证继涵涉及的主要承诺如下:

  “东证继涵认购的可转换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可转换债券初始转股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可转换债券初始转股价的,则该等对价可转换债券的锁定期将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东证继涵取得的前述可转换债券实施转股的,其转股取得的普通股亦遵守前述锁定期约定。东证继涵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相应锁定期约定。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可转换债券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持有人东证继涵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挂牌转让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定向可转债解除限售的数量和挂牌转让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上市公司对本次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定向可转债挂牌转让事项无异议。

  四、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情况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发行的定向可转债“继峰定01”挂牌转让。

  2、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数量:4,000,000张,面值为100元/张。

  3、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挂牌日期:2022年12月26日。

  4、本次解除锁定的定向可转债明细如下:

  ■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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