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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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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67,680股,占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景科技”)股本总数的1.4439%,限售期为自2019年12月24日(即自公司完成相关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26日(因2022年12月24日、25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2年12月26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2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350,000股,并于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29,35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9,973,49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376,504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票数量1,355,996股,已于2021年9月27日上市流通;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的限售股,对应的股票数量47,622,320股,已于2022年3月28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股东1名,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867,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39%。限售期为自2019年12月24日(即自公司完成相关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2月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因2022年12月24日、25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2年12月26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深圳市前海鹏晨嘉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作相关承诺如下:

  “本企业作为腾景科技的股东,将严格履行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本企业自腾景科技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腾景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腾景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腾景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867,68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26日(因2022年12月24日、25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2年12月26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六、上网公告附件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95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金天兵直接持有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景科技”)股份5,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613%。董事颜贻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3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751%。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要,股东金天兵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731%,减持期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董事颜贻崇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82,9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188%,减持期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金天兵、公司董事颜贻崇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注:股东颜贻崇于2022年5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68,100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金天兵承诺:

  A.关于股东股份锁定承诺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作为腾景科技的股东,将严格履行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腾景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腾景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腾景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B.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作为腾景科技的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持有腾景科技的股份,并将严格履行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的数量及方式: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价格:在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所持腾景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4、信息披露: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六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企业/本公司/本人系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2、董事颜贻崇对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腾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持有的腾景科技的股份,也不由腾景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除本人须遵守前述锁定期的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职务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腾景科技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腾景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腾景科技股份。

  3、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本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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