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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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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基金的运作方式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标日期(即2045年12月31日,含该日)的期间,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五年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次五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起始日次五年的年度对日。

  在目标日期次日(即2046年1月1日),在不违反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将自动转型为“东方红颐享安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届时本基金将转为每日开放申购/赎回的运作模式及变更基金名称,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转型前申购本基金,至转型日持有基金份额不足五年的,在转型日之后(含转型日)可以提出赎回及转换转出申请,不受五年持有期限制。

  若未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变更对运作方式的要求,如适用于本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运作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实施安排见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

  (2)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自2022年12月21日(含)起开始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此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红利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目标基金以及职业年金计划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转型后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规定。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暂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后端收费模式,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  日常赎回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放赎回业务。

  关于开放赎回业务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如本基金日后开通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关于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则,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并及时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直销中心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9号7层-1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108号供销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杨斌

  联系电话:(021)33315895

  传真:(021)63326381

  联系人:于莉

  客服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网上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www.dfham.com)、东方红资产管理APP、基金管理人微信服务号和基金管理人指定且授权的电子交易平台。投资者可登录上述网上交易系统,在与基金管理人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基金管理人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场外代销机构的具体名单请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及相关信息。

  7.2  场内销售机构

  -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3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的3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业务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对于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费率优惠活动,请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5)本基金为养老目标日期基金,针对在2045年前后退休的投资者设计,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

  本基金属于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中基金,2045年12月31日为本基金的目标日期。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目标日期止,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将随着时间逐渐接近目标日期而逐步降低。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6)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7)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8)咨询方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赢基金)协商,攀赢基金自2022年12月20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下列基金相关份额,并同步开通下列基金份额在攀赢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金列表

  ■

  二、业务办理

  自2022年12月20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攀赢基金办理上述基金份额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元,无级差。

  三、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89082

  公司网站:www.pytz.cn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四、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基金的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上述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3、关于上述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关于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东方红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自2022年12月19日(含)至12月21日(含)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A、C类份额单日累计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若存在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申请,则对该笔申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予以确认,其余申请(若有)不予确认;若单笔金额均未超过100万元,则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限额(含100万元)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在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本基金自2022年12月22日(含)起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dfham.com查询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808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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