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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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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8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2.3313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12月2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宝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0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0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6)。

  (四)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10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8)。

  (五)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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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经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且剔除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经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4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12月21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2.3313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98,075,383股增加至98,398,696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6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759号《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2022年12月1日,公司实际已收到184名激励对象以现金出资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1,917,317.18元,其中,增加股本323,313.00元,增加资本公积11,594,004.18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98,398,696.00元,累计股本98,398,696.00元。

  2022年12月15日,公司本次归属的新增股份相关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180,027.84元,基本每股收益为2.14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98,398,696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3,313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97%,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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