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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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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ST万林 公告编号:2022-082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438号古北国际财富中心二期2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樊继波缺席,由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郝剑斌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长樊继波因工作安排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雪璋因工作安排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于劲松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颖、陈雪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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