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证券部,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2-077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月4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2楼苏黎世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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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12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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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9日9:00-11:30,13:30-17:00
(二)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需在2022年12月29日17:00前送达。
(三)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2楼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公司不接受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确保个人近期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请股东、股东代理人携带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相关证件、佩戴口罩,在测温正常条件下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2楼证券部
邮编:230000
电话:0551-63826207
电子邮箱:yzwei@cfmee.cn
联系人:魏永珍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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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2-078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程卓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发行的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82,528.57万元”调整为“不超过79,768.57万元”。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七)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528.57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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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七)募集资金数量及投向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768.57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的预案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就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结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结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安徽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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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证券部,办理相关工商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安徽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安徽证监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1月4日召开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等共四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