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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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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7.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5.46%,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4.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4.21%,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衡水冀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州泰达环保”)、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水泰达”)、遵化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化泰达环保”)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各申请融资1,000万元,期限12个月,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为冀州泰达环保、衡水泰达和遵化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分别为22,500万元、15,000万元和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冀州泰达环保、衡水泰达和遵化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16,700万元、6,000万元和0,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17,700万元、7,000万元和1,000万元,冀州泰达环保、衡水泰达和遵化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4,800万元、8,000万元和2,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衡水冀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9年8月2日

  (2)注册地点:衡水市冀州区冀州镇崔家寨村南西淄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王辉

  (4)注册资本:8,058万元整

  (5)主营业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对环保类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城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危险废弃物治理;环保项目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电力生产及销售(不含供电);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再生资源开发、收运、再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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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2021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冀州泰达环保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冀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衡水泰达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0年8月27日

  (2)注册地点:故城县西苑工业项目区

  (3)法定代表人:昝文安

  (4)注册资本:9,000万元整

  (5)主营业务:对生物质能发电厂建设、运营;销售电力产品、热力产品、生物质成型燃料;对生物质燃料进行综合加工与利用;生物质灰渣综合利用、开发与清洁发展机制相关的经营交易;生物质能工程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推广、咨询服务;提供技术培训、设备运行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 2021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衡水泰达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衡水泰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遵化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7年4月26日

  (2)注册地点:河北遵化经济开发区金山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陈艳国

  (4)注册资本:9,000万元整

  (5)主营业务:环保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租赁;环保项目设计、咨询(不含中介);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受遵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处理生活垃圾);炉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 2021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遵化泰达环保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遵化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廊坊银行签署了三份《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债权人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费用、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债权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险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及其他的主合同债务人及保证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债务人补足的保证金。

  2. 担保金额:1,000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人冀州泰达环保、衡水泰达和遵化泰达环保提供了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2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30.09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7.6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5.46%。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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