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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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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1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思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2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淮北交控宝馨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具备一定的偿还债务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在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时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预测,上述交易符合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3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信用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2、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合计7.61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09%;

  4、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淮北交控宝馨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宝馨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宝馨新能源”)的参股公司,江苏宝馨新能源持有淮北宝馨新能源50%股权,淮北宝馨新能源的另一方股东淮北交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交控新能源”)持有淮北宝馨新能源50%股权,为淮北宝馨新能源控股股东。淮北宝馨新能源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等。为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支持淮北宝馨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江苏宝馨新能源拟按持股比例为淮北宝馨新能源的上述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0.50亿元人民币。前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后续将根据具体情况披露进展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说明:淮北宝馨新能源成立于2022年7月7日,尚在投资建设中,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0%。

  2、担保额度期限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3、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参股公司的另一股东淮北交控新能源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0.50亿元的担保。

  如公司全资子公司确需提供超出认缴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需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按其认缴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和连带责任。若无法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担保额度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额度、无法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除外)。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淮北交控宝馨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4MA8P7WD88C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陶博路18号

  4、法定代表人:徐志远

  5、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

  6、成立日期:2022年07月07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新能源持有淮北宝馨新能源50%股权,淮北宝馨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

  9、财务数据

  淮北宝馨新能源成立于2022年7月7日,尚在投资建设中,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经查询,淮北宝馨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方及被担保的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严格审核担保合同,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淮北宝馨新能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新能源在安徽省淮北市整市推进新能源领域业务拓展的重要产业布局,主要业务方向为淮北市公共交通及公共区域的充换电站投资及运营,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淮北宝馨新能源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具备一定的偿还债务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淮北宝馨新能源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等,以有效规避担保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参股公司的另一股东淮北交控新能源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0.50亿元的担保。如公司全资子公司确需提供超出认缴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需按认缴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按其认缴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和连带责任。若无法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度为43.50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1.53%;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6170亿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1.09%。

  除本次拟提供的担保外,公司2022年度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具备一定的偿还债务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在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时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了相关决策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淮北交控宝馨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具备一定的偿还债务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在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时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并提请公司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防范担保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4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议案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智能制造”)与苏州宝利来钣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来”)及苏州文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氏精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作出了预计。现因生产经营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需要增加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智能制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万元(未税价)

  ■

  除上述预计额度调整以外,原2022年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保持不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上一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苏州宝利来钣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秀

  注册资本:5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1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苏州市高新区观山路9号3#南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精密钣金制品、五金机械零配件、工装夹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1月30日,宝利来的总资产为1,045.66万元、净资产为-10.05万元、营业收入为1,062.88万元、净利润为-5.03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朱永秀为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朱永福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宝利来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且为宝利来持股60%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宝利来系公司的关联方。

  2、苏州文氏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兴

  注册资本:5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1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高新区嵩山路170号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精密机械,模具及零部件,五金冲压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1月30日,文氏精密的总资产为775.71万元、净资产为-68.19万元、营业收入为670.81万元、净利润为64.66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朱永福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文诗林持有文氏精密49%股份,文诗林间接控制文氏精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文氏精密系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经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双方之交易价款及相关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列三种价格之一计算:

  (1)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2)行业之可比市场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

  (3)推定价格(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和无可比之当地市场价格)。

  推定价格指合理的成本费用(包括应缴纳的税项)加上合理之利润构成的价格。

  2、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宝利来、文氏精密发生的日常采购交易事项,先签署《年度日常采购框架合同》,实际发生交易时以订单的方式进行。

  (2)日常采购交易技术标准:按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或加工产品图纸执行。

  本次增加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决定交易事项并签署相应的协议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坚持了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本公司各项业务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各项业务均独立于各关联方,与各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构成公司对各关联方的依赖关系。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所有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对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预测,上述交易符合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预测,上述交易符合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将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5、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名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3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 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2-2号喜马拉雅商业中心N栋8楼会议室

  (六)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同时,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七)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 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

  (九)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2年12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如下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2年12月29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石阳路17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5151(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罗旭、李缤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    真:0512-66163297

  邮    箱:zqb@boamax.com

  (五)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4

  2.投票简称:宝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

  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股东盖章(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2年12月27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宝馨科技(00251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蔡春雨女士(马伟先生的配偶)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其控制的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具体增持情况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和资本市场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因受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窗口期、增持资金安排等综合原因影响,南京宇宏尚未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蔡春雨女士出具《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的配偶蔡春雨女士持有南京宇宏100%股权。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捷登”)持有公司股份193,70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6.90%;马伟先生通过南京捷登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苏捷登70%股权;南京宇宏及蔡春雨女士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拟使用自有资金增持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4、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在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不增持)。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事宜。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7、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8、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也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受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窗口期、增持资金安排等综合原因影响,南京宇宏尚未增持公司股票。

  蔡春雨女士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将继续按照原增持计划,通过其控制的南京宇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窗口期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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