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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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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8.00亿元。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12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12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3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设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2年12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3、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12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属于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获全体非关联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3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钢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充分利用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源优势,2023年度公司预计向沙钢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事项,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8.00亿元,其中:关联采购预计总额为397,380万元;关联销售预计总额为82,620万元。

  2022年12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春生先生、钱正先生回避了表决;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沙钢集团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2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沙钢集团法定代表人沈彬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市锦丰镇,主营业务: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

  截止2022年11月30日,沙钢集团资产总额24,960,188.48万元,净资产10,655,659.67万元;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5,925,145.11万元,净利润554,485.93万元(未经审计)。

  2、张家港保税区沙钢矿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矿产”)

  沙钢矿产法定代表人李向阳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长谊大厦302C室,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矿石批发;金属材料批发;机械设备批发;金属制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

  截止2022年11月30日,沙钢矿产资产总额466,646.14万元,净资产5,158.56万元;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1,445,925.69万元,净利润3,362.58万元(未经审计)。

  3、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物贸”)

  沙钢物贸法定代表人李旭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张家港市锦丰镇振兴路),主营业务: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建材产品、矿渣微粉、五金机电批发、零售。

  截止2022年11月30日,沙钢物贸资产总额1,512,899.65万元,净资产329,716.58万元;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8,218,836.28万元,净利润21,728.96万元(未经审计)。

  4、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恒昌”)

  临沂恒昌法定代表人黄前进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临沂市罗庄区褚墩镇,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甲醇、粗苯、硫磺、煤焦油、焦炉煤气(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焦炭、硫铵等。

  截止2022年11月30日,临沂恒昌资产总额155,320.98万元,净资产90,662.91万元;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266,058.49万元,净利润849.53万元(未经审计)。

  5、盛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隆化工”)

  盛隆化工法定代表人杨宝刚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56,880万元,注册地址为滕州市西岗镇,主营业务:生产本公司煤焦化项目的产品甲醇、粗苯、煤焦油、氧气、氩气、氮气等。

  截止2022年11月30日,盛隆化工资产总额617,162.66万元,净资产446,780.12万元;2022年1-11月实现营业收入385,613.78万元,净利润22,073.73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沙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沙钢物贸为同一母公司;沙钢矿产为同受母公司控制;盛隆化工、临沂恒昌为母公司联营公司。以上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对关联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多年合作伙伴,是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的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从未发生过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与非关联方交易的定价方式、政策一致;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交易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就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各单项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公司利用与上述关联方的采购和销售优势,将有利于降低公司原辅材料采购成本,拓展产品的市场份额,促进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没有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核查了2022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关于该等事项的专项汇报,并查阅了有关规定,认为:

  公司结合2022年1-11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定的,交易形式均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3日(周二)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6日(周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12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上述提案的投票结果。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且需在2022年12月30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2月30日9:00—11:30和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5、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5”,投票简称为“沙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1月3日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  托  人  签  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    托    人    签    字: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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