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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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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12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39万股

  ●本次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5日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日预计为:2022年12月21日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10月9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20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27日,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会议批准了豫园股份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6、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7、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21元/股调整为6.32元/股。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涉及4名激励对象共计90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行权股份的登记手续。

  8、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32元/股调整为5.97元/股。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涉及1名激励对象共计39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本次行权的基本情况

  1、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9万份,激励对象具体行权情况如下:

  ■

  2.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3. 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 本次行权股票的过户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5日

  2.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预计为:2022年12月21日

  3.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9万股

  4. 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 本次行权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单位:股

  ■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2)第11952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1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款项合计2,328,300.00元(大写:贰佰叁拾贰万捌仟叁佰元整),其中:增加股本39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938,300.00元。截至2022年11月3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99,930,914.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3,899,930,914.00元。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行权股份的登记手续。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28,3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数量为39万股,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13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4)。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7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14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豫园股份”)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情况

  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陈雪明已从公司离职,田左云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良好”,董事会同意: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8万份由公司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08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董事会同意: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09元/股调整为8.12元/股。董事会同意: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涉及4名激励对象共计72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7月7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过户登记前的3,890,382,974股增加至3,891,102,97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0)。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合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1)激励对象龚威、孙炜、王凌、何宇栋、霍薪宇、高静珠、屈黎娜、邱夕飞、余虎、阮淼鑫、姜大华已分别辞去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职务,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激励对象高翔、金涛2021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到考核标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核查,同意公司收回原代管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上述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38,0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7,14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31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30,773.40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30,920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5.37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2,851,040.40元)。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1月15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891,102,974股减少至3,890,564,91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5)。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10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0名激励对象授予1,101.9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在办理授予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101.90万股调整为897.6万股,授予人数由140人调整为124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1月30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授予前的3,890,564,914股增加至3,899,540,914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9)。

  四、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上市情况

  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1)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龚威、高翔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7,14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31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849,320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孙炜、王凌、何宇栋、霍薪宇、高静珠、屈黎娜、邱夕飞、余虎、阮淼鑫、姜大华、金涛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530,920股限制性股票已经予以回购注销外,其余92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其所持有的总计1,681,581股限制性股票可申请解除限售。上述2,530,901股限制性股票(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49,320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681,581股)于2022年12月9日流通上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3)。

  五、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情况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震、石琨、张春玲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股票期权行权,董事会同意: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6万份由公司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96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办理完毕。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21元/股调整为5.97元/股。董事会同意: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涉及1名激励对象共计39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2年12月15日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本次过户登记前的3,899,540,914股增加至3,899,930,914股。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登记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2)。

  上述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上市和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的实施完成,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鉴于上述第二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和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行权股票过户登记的实施完成,对《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201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分别已授权董事会就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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