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12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月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10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月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5家公司。

  ●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2022年11月增加担保金额44,903.41万元,减少担保金额53,299.21万元(含汇率波动);截止11月30日担保余额1,860,418.48万元。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担保逾期情况:无逾期担保。

  ●风险提示:公司实施的担保在2022年担保预计范围内,已履行过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本次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担保预计审批情况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于2022年1月24日、2月11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同意公司2022年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200亿元,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40亿元。其中:预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净新增担保额度39亿元;预计对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参股公司的净新增担保额度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005号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4月14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继续保持其原存量担保4.253亿元,公司年初预计为其提供的2亿元净新增担保计划不变,预计2022年末为甘肃宏汇担保余额不超过6.25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016号公告)

  二、2022年11月担保情况

  2022年公司预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亿元,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40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担保制度规定,公司具体实施的担保额度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可在年初预计范围内,按照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进行分类,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调剂后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公司所发生的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按照相关制度要求,鉴于在年初预计范围内对担保发生情况逐笔披露频次较高,为便于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担保业务,公司则对担保进展按月进行汇总披露。

  2022年11月,公司增加担保金额44,903.41万元,减少担保金额53,299.21万元(含汇率波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担保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会议程序。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

  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52,977.52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7,440.96万元。按照担保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之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应担保余额46,311.25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所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在2022年担保预计范围内,主要是为了保障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被担保公司均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余额为1,860,418.48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88.88%,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814,107.23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86.67%。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10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致权益变动

  暨解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30,830,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998%;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99,163,80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4.2867%,占公司总股本的12.1717%。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通知,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持有人实施了自主换股,以及广汇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交换债券换股的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于2019年11月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签发的《关于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2093号)(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批示,广汇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其中: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为900天,发行规模为5.2亿元,于2022年2月14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2月14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止。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为900天,发行规模为4亿元,于2022年3月24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3月24日起至2024年3月8日止。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期限为900天,发行规模为10.2亿元,于2022年4月21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4月21日起至2024年4月2日止。本期债券已于2022年12月1日完成全额换股,并于2022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

  二、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换股情况

  (一)实施换股情况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通知,其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持有人于2022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期间实施了自主换股,且换股对应股份已自动解除质押。

  本次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合计15,042,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91%。换股实施后,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完成换股共计231,954,8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28%。

  (二)换股后权益变动的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30,830,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998%。

  三、股份解质押基本情况

  考虑近期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换股及广汇集团对部分所持股份实施了质押、解除质押等业务,汇总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广汇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广汇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时,合计所换股份15,042,117股已自动解除质押。

  2、广汇集团于2021年发行的“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已全部换股完毕,其质押专户“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质押专户”中剩余的32,907,899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2022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3、广汇集团于2022年12月13日将其质押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行的3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完毕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广汇集团本次解除股份质押数量合计77,950,01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3443%,占公司总股本的1.1872%。

  (三)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99,163,80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4.2867%,占公司总股本的12.1717%。

  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53,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739%,占公司总股本的0.8072%,对应融资余额为150,000,000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103,00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4190%,占公司总股本的1.5687%,对应融资余额为350,000,000元。

  (二)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广汇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广汇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工作。

  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

  未来若有变动,公司将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