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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5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12月15日上午0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列席监事:刘长江、汪玉君、王川、旺堆、尹晓瑜,列席高级管理人员万红路、石科红、王乐。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依据公司与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实现超额利润7,417.58万元,超额利润的49%金额为3,634.6142万元,该金额已超过重大资产重组时公司的资产交易作价14,705.65万元的20%(即金额2,941.13万元。)故本次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为2,941.13万元。

  成远矿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超额业绩奖励的发放以2,941.13万元为基准数,分期支付给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各方具体分配比例如下:给予罗乃鑫40%的超额业绩奖励,给予付强、康全玉、王忠君、柏奎杰、冯娜丽每人12%的超额业绩奖励。具体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成远矿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5年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分期支付。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预计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将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7,5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本议案关联董事白永生为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巴桑顿珠任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均回避表决。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因公司昌都停车场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收到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停车场和办公住宅区域用地手续的答复意见》(昌卡若政发【2022】129号)文件,需要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同时,受西藏地区疫情等影响,导致募投项目停工状态,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对接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政府协商土地事宜。因此,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将危险货物运输项目预定使用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1月6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52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12月15日上午11: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长江先生召集并主持,列席人员马莹莹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预计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将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7,5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王川任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危险货物运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53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12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1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6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办成员;

  4、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提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案1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1月4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月4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4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马莹莹女士、李国兵先生

  2.联系电话:0891-6402807;传真:0891-6807952

  3.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gzmbgs070608@163.com。

  4. 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7”,投票简称为“高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月6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表决指示如下:

  ■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及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1月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年月日

  股东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5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新联”)、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17,5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截止2022年11月30日同类采购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5,369.49万元,同类销售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00,771.12万元。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2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白永生任公司及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巴桑顿珠任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监事王川任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藏建集团、雅化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欣

  注册资本:115,256.252万元人民币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5日

  雅化集团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爆破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工器材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有色金属铸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报关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雅化集团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雅化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公司与雅化集团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雅化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川

  注册资本:17,710万元人民币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铜华村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11日

  雅化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电镀及金属表面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加工,技术服务及咨询;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租赁及维修;钢材、建筑材料销售,环保设备制造、安装;自有房屋租赁;装卸业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雅化公司董事长、高管王川任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与雅化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雅化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运杰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孜孜荣村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07日

  中金新联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爆破设计施工、安全监理、安全评估(有效期至:2024年5月18日),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爆破技术咨询与爆破技术服务;现场混装多孔粒铵油炸药、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矿产资源开采、采掘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巴桑顿珠任中金新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与中金新联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中金新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拉巴次仁

  注册资本:78602.5641万元人民币

  住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特贡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泥厂)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28日

  昌都高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各种水泥、水泥制品、商品熟料、石膏、石粉、石灰碎石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昌都高争控股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与昌都高争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昌都高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公司主要向雅化集团公司、雅化公司采购炸药、管类、索类等产品,向中金新联销售炸药、管类、索类等产品;本公司向昌都高争提供建筑爆破施工服务。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参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充分做好比质比价,寻找最优方案。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销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向关联方提供爆破施工服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双方的产业优势,有利于资源整合,促进专业化管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效率最大化,是合理的、必要的;一定程度上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确保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因市场需求增长和成本控制考虑,向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采购、销售以及提供爆破服务等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符合公司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符合公司正常经营计划。

  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向关联方提供爆破施工服务的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符合公司利益,交易价格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议案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同意,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议案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同时也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公司中小股东意愿,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5、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公 告编号:2022-055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于2022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危险货物运输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3元。截至2016年12月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8,5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1,214,80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357,365,2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7,837,000.00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349,528,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840号的验资报告。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由于公司昌都停车场土地使用性质变更,收到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政府《关于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停车场和办公住宅区域用地手续的答复意见》(昌卡若政发【2022】129号)文件,需要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同时,受西藏地区疫情等影响,导致募投项目暂时处于停工状态,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对接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政府协商土地事宜。因此,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对“危险货物运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适当延期。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募投项目是根据当地运管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进行建设,其建设的主要原因一是运输公司必须要自己的运输车辆停放点,为危货车辆的停放提供安全保障,二是为川藏铁路的建设提供运输保障和提高运输的时效性,能够解决公司业务需求问题,同时有助于完善昌都市基础设施建设,延伸了地区产业链,推动区域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昌都市卡若区卡若镇,卡若镇位于昌都市的南部,澜沧江上游,其四周分别与城关镇、埃西乡、若巴乡及察雅县的吉塘乡、八宿县的宾达乡相接,面积约为649.42平方公里。昌邦公路(昌都-邦达机场)纵贯该镇,镇驻地距昌都市仅12公里,交通条件便利。为方便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公司在昌都片区更好发展,促进昌都市乃至整个自治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与产品,本项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本募投项目属于交通运输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是物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物流有利于提升西藏群众的生活质量。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经济相对于内地还有一定的差距。物流是“降低成本的宝库”。西藏的优质水源、藏医药、特色手工业制品、优质农畜产品等资源十分丰富,但长期以来,由于物流不发达,西藏的优质产品运送到内地费用高昂,导致竞争力下降。物流的打通,可以降低营销和采购等活动的成本,为企业减少消耗、增加利润,提高企业对用户的服务水平,这将直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为西藏优势产业在内地开辟市场提供坚固基础。完善的物流有助于优化西藏的投资环境。物流之于经济就好比血管之于人体。发达的物流对于投资者意味着广阔的市场和更高的利润,是投资者考虑的重要因素。西藏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地位重要,是我国面向南亚开放重要区域,物流业潜力巨大,积极发展利用物流业对于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意义重大。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项目建设完成后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通过间接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来增加经济效益。

  募投项目的建设能有效改善公司运输车辆停车和沿线交通环境,解决危货运输道路沿线服务站缺少不足等问题,保障运输安全,从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本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客观经济发展需要,也是落实党的政策、体现城市配套功能的实际需求,应该加快步伐,早日建成运营。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其进度调整虽然会相对延长该项目的建设周期,但并不会对当期的经济效益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预计收益、提升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22年12月1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危险货物运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争民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高争民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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