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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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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 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66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8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向参股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泰医疗”)全资子公司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普特”)系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通”)的股东,持有瑞康通30.9091%的股权。

  瑞康通股东南通惠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惠康”)拟合计将其持有的11.2848%瑞康通股权转让给成正辉、戴振华、徐轶青,合计转让金额为16,927,272元;瑞康通股东曾天拟合计将其持有的7.000%瑞康通股权转让给成灵、上海惠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惠技”),合计转让金额为11,900,000元;瑞康通股东姜泽华拟合计将其持有的5.2500%瑞康通股权转让给杭州启明融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启明”)、苏州启明融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启明”)、上海惠技,合计转让金额为8,925,000元;瑞康通股东姜兰拟将其持有的1.0700%瑞康通股权转让给上海惠技,转让金额为1,819,000元;瑞康通股东李昀展拟将其持有的1.7500%瑞康通股权转让给上海惠技,转让金额为2,975,000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同时,瑞康通拟新增注册资本128.8962万元,由埃普特、成灵认购(以下简称“本次增资”,与本次股权转让合称为“本次交易”)。就全资子公司埃普特拟放弃对本次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向参股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部分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向参股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埃普特放弃对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以618.1800万元认购参股子公司瑞康通39.8405万元注册资本及同时放弃成灵拟认缴的瑞康通新增注册资本部分的优先认购权。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对参股公司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

  注:1、上表中瑞康通现有股东姜兰将其持有的0.8000%股权转让给瑞康通现有股东尹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埃普特拟对该股权转让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2、上表中瑞康通现有股东曾天将其持有的11.2545%股权转让给其母亲曾筝,公司全资子公司埃普特拟放弃对该等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未构成关联交易。

  通过本次南通惠康股权转让,成正辉、戴振华和徐轶青以直接持有瑞康通的股权方式替代其原通过南通惠康间接持股方式。瑞康通股东曾天、姜泽华、姜兰、李昀展因个人原因拟将其持有的瑞康通股权进行转让,加之瑞康通有意引进外部投资者以优化股东结构,各方基于评估报告情况并结合瑞康通的业务进程及发展规划,协商一致按照瑞康通17,000万元的估值确定转让价格。

  根据《公司法》及《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埃普特按照与瑞康通其他非转让方股东以其相对持股比例享有对本次股权转让中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经营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全资子公司埃普特决定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埃普特对瑞康通的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南通惠康、受让方成正辉、成灵、戴振华、徐轶青、杭州启明、苏州启明与上海惠技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公司全资子公司埃普特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部分放弃优先认购权

  本次股权转让同时,瑞康通拟新增注册资本128.8962万元。各方基于评估报告情况并结合瑞康通的业务进程及发展规划,协商一致确定瑞康通投前估值为17,000万元,由埃普特、成灵分别以人民币618.1800万元、1,381.8200万元认购39.8405万元、89.055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埃普特、成灵分别持有瑞康通30.9091%、10.8517%的股权。

  根据《公司法》及《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埃普特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瑞康通新增注册资本。经综合考虑,为避免对瑞康通的持股比例被进一步稀释,公司全资子公司埃普特进行部分增资以确保对瑞康通的持股比例保持稳定,并同时放弃对成灵拟认购的瑞康通新增注册资本部分的优先认购权。

  成灵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埃普特本次与成灵共同对瑞康通进行增资,构成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部分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瑞康通股权比例不发生变化,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埃普特仍持有瑞康通30.909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瑞康通仍为埃普特参股公司,不纳入埃普特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因此,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 关联关系说明

  南通惠康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轶青控制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徐轶青为南通惠康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成正辉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戴振华为南通惠康的有限合伙人。成正辉担任瑞康通的董事长,成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担任瑞康通的总经理。杭州启明与苏州启明穿透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启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于佳、徐静,各持有50%的股权;合计持股5%以上公司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启华三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启明融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启明融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穿透后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股东均为胡旭波、于佳,各持有50%的股权;杭州启明与苏州启明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且董事徐静为其共同控制人之一,杭州启明与苏州启明为公司的关联方。上海惠技系公司监事龚蕾控制的一家有限合伙企业,龚蕾为上海惠技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南通惠康、受让方成正辉、成灵、戴振华、徐轶青、杭州启明、苏州启明与上海惠技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增资的共同增资方成灵、增资对象瑞康通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公司全资子公司埃普特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对参股公司进行增资及部分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 关联人情况说明

  1、南通惠康

  名称:南通惠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轶青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7日

  合伙期限至:2030年11月26日

  主要经营场所: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1088号江成研发园1号楼1529-325室(T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惠康合伙人的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

  南通惠康除持有瑞康通11.2848%股权外,未经营其他业务。

  2、苏州启明

  名称:苏州启明融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启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1年8月30日

  合伙期限至:2031年8月29日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0栋2-14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于佳、徐静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元

  ■

  3、杭州启明

  名称:杭州启明融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启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1年9月30日

  合伙期限至:2031年9月29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398号国投大厦30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于佳、徐静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元

  ■

  4、成正辉

  成正辉,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5月至今担任惠泰医疗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6年8月至今担任惠泰医疗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为南通惠康有限合伙人。

  5、成灵

  成灵,男,199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7月至2022年9月任惠泰医疗商务经理,2020年8月至2022年11月任埃普特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瑞康通总经理。

  6、戴振华

  戴振华,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7月至今任惠泰医疗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9年11月至今担任惠泰医疗董事会秘书,现为南通惠康有限合伙人。

  7、徐轶青

  徐轶青,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10月至今任惠泰医疗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担任惠泰医疗董事,现为南通惠康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8、上海惠技

  名称:上海惠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龚蕾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6日

  合伙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惠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22年12月6日注册成立,目前尚无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的名称: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

  交易类别:1)放弃关联方转让股权及关联方受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对参股公司增资、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部分放弃优先认购权。

  (二)交易标的具体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2、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

  注:以上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小数点后保留四位,上述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实际股东权益以出资额为准。

  3、埃普特及瑞康通其他股东均已放弃对前述股权转让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放弃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对前述增资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4、瑞康通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5、瑞康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一)成正辉、戴振华、徐轶青受让瑞康通股权

  成正辉、戴振华、徐轶青为南通惠康的合伙人,南通惠康本次将其持有的瑞康通股权分别转让给成正辉、戴振华和徐轶青属于上述股东对瑞康通持股方式的变更,即由通过南通惠康间接持股调整为直接持股,调整前后其原间接持股比例不变。故本次股权转让仍按照南通惠康增资瑞康通后的投后估值1.5亿元作为定价依据,即南通惠康以合计1,692.7272万元的价格向成正辉、戴振华和徐轶青转让其持有的瑞康通11.2848%的股权。

  (二)苏州启明、杭州启明、上海惠技和成灵受让瑞康通股权以及埃普特、成灵对瑞康通进行增资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基准日为2022年9月30日的《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2]第060058号),经收益法评估,瑞康通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7,500万元,增值额15,472.88万元,增值率763.29%。

  基于上述评估报告情况,结合瑞康通的业务进展及发展规划,经各方股东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中瑞康通投前估值为17,000万元。即苏州启明、杭州启明、上海惠技和成灵分别以人民币2,892,121元、5,726,879元、10,200,000元和6,800,000元的价格受让瑞康通1.7012%、3.3688%、6.0000%和4.0000%的股权;埃普特、成灵共计以人民币2,000万元向瑞康通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成灵持股比例为10.8517%,埃普特的持股比例仍为30.9091%。

  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为依据,结合瑞康通实际经营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经过了严格的内部评审,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五、本次交易的原因、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本次交易主要因瑞康通自身经营业务的不断发展,部分股东拟调整持股方式以及瑞康通整体需要引入专业的投资机构、资金、人才等,以优化股东层面的持股比例、持股方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适应瑞康通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作为参股股东,拟放弃优先购买权、部分增资的优先认购权等。

  (二)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部分优先认购权及对瑞康通增资的原因

  1、关于全资子公司埃普特放弃对成正辉、戴振华及徐轶青受让瑞康通股权中的优先购买权

  该等股权转让实质上系瑞康通相关股东的内部股权调整,即上述股东将其通过南通惠康间接持股调整为直接持股,调整前后其原间接持股比例不变。在上述股权调整背景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埃普特及其他股东均决定放弃上述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2、关于全资子公司埃普特放弃对苏州启明、杭州启明、上海惠技以及成灵受让瑞康通股权中的优先购买权

  瑞康通本次引入苏州启明、杭州启明、上海惠技、成灵等新增股东主要系随着瑞康通的逐步发展,通过引入外部专业的机构投资者、具有管理背景的股东以获取相应的资金资源、优化股东结构,为瑞康通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其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

  本次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认购权和优先受让权,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规划以及未来投资风险综合考虑。根据公司的业务规划,公司目前聚焦于新一代电生理设备及耗材产品、冠脉产品的升级换代,以及外周产品的快速拓展,集中资源增厚公司已有竞争优势,着力推进市场空间大、受众广泛、业务协同性高的产品布局。鉴于瑞康通为公司通过参股形式布局的神经介入板块业务,结合当年国内外神经介入产品的市场前景、竞争状况,以及与公司现阶段已有优势的业务协同情况考虑,公司通过参股形式可以确保上市公司利益最大化,避免瑞康通神经介入产品市场化前景不明确带来的投资风险。同时,本次瑞康通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瑞康通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通过引入专业的外部投资机构和具有管理背景的股东,亦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瑞康通的发展规划,从而推动瑞康通更加规范运行。

  3、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对瑞康通增资的原因

  为避免对瑞康通的持股比例被进一步稀释,公司全资子公司埃普特进行部分增资以确保对瑞康通的持股比例保持稳定,从而确保上市公司对瑞康通的重大经营决策保持重大影响,以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埃普特持有瑞康通的股权比例不变,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成正辉先生、徐轶青先生、戴振华先生、徐静女士已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放弃优先购买权、向参股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本次董事会后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上述放弃优先购买权、向参股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放弃优先购买权、向参股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向参股公司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68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泰医疗”)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88亿元(含本数)。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范围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8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88亿元(含本数)。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拟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购买具体投资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8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8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惠泰医疗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69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关联交易概述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预计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85.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其中与关联方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瑞康通”)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6,265.00万元,与关联方上海恺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320.00万元。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6,585.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成正辉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以全票赞成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情况,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监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其中2022年1-11月关联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1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上海恺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阳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8月14日

  合伙期限至:2042年12月9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叶新支线310号1幢一层 8109、8110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经营,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建筑装潢材料(除危险品)批发零售,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出资信息:

  ■

  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成正辉持有其40%股权;2016年11月前,成正辉担任其监事;成正辉的原股权代持人李俊在该公司任职;成正辉的姐夫彭阳初持有其100%股权,并担任上海恺蕴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分公司负责人。

  上海恺蕴为公司电生理产品经销商,主要在华东地区进行销售,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公司向上海恺蕴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与其他经销商无重大差异。

  2.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成正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95.617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8月9日

  合伙期限至:2041年8月8日

  主要经营场所: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湘乡大道009号3号楼

  经营范围:凭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Ⅲ类:03-1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心血管介入器械;凭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电子设备、医疗器械制造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公共软件服务;凭有效的备案文书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进出口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出资信息:

  ■

  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成正辉担任湖南瑞康通董事长,且通过南通惠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其2.8212%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成灵担任湖南瑞康通总经理,且通过南通惠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其11.9192%的股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埃普特”)持有湖南瑞康通30.9091%股权。

  湖南瑞康通主攻神经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其研发过程中需要部分基础材料及服务。目前,公司向湖南瑞康通销售半成品及原材料,并提供相应服务。2022年度,湖南埃普特与湖南瑞康通签署租赁协议,约定湖南埃普特将其位于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湘乡大道009号11号楼五楼(对应不动产权证号为湘房权证湘乡市字第0004653号)、3号楼一楼(对应不动产权证号为湘房权证湘乡市字第049425号)两处区域租赁给参股公司湖南瑞康通用于生产经营;公司孙公司湖南惠泰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惠泰”)与湖南瑞康通签署租赁协议,约定湖南惠泰将其位于长沙市环创企业广场C7栋1F实验室(对应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20)长沙市不动产证明第0150429号)、4F办公室(对应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20)长沙市不动产证明第0150413号)两处区域租赁给湖南瑞康通用于生产经营。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3年度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签订具体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严格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五、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70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2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20号楼22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30日

  至2022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27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B栋601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传真到达的时间为准。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86951506

  传真:0755-26030108

  电子邮箱:ir@aptmed.com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B栋601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2、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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