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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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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54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江淮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已经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500,000,000.00股增加至503,45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00,000.00元变更为503,450,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及《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规范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2年12月修订)》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9.4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之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合计111,852,000.00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江淮、米莉、李永川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适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0)。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适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55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01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谋毅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9.4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之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合计111,852,000.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56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截止2022年12月1日,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已经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500,000,000.00股增加至503,45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00,000.00元变更为503,450,000.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已经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500,000,000.00股增加至503,45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00,000.00元变更为503,450,0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57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务种类: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业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9.4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之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受国际经济影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9.4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之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更好地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币,包括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主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三)业务规模及期限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9.4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之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交易对方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为经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9.4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之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受国际经济影响,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 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汇兑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公允价值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 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需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3. 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提前或延后支付,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风险。

  4. 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未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 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 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 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4. 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降低汇兑损失。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更好地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造成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立达信开展与自身生产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外汇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保证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 2023 年度立达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鉴于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本保荐机构提请立达信注意:

  (一)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引进具有期货、外汇交易和套期保值业务丰富经验的交易人员或加强交易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体系、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二)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出发,根据预进出口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在公司内部审议通过的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量的范围内,做好财务收支计划,并以此来安排交易,杜绝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58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江淮、米莉、李永川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共6票同意通过该议案。

  2.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和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我们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4.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三名监事全票同意通过该议案。

  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目前处于持续督导期,公司保荐机构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立达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立达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7.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111,852,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86%,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5%,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大英昀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英昀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218.33万元,净资产193.53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1,853.40万元,净资产190.09万元。

  (2)长泰宏晟光电有限公司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泰宏晟光电有限公司总资产2,057.46万元,净资产874.73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1,489.08万元,净资产839.60万元。

  (3)大英强瑞包装有限公司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英强瑞包装有限公司总资产6,093万元,净资产3,039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6,836万元,净资产3,116万元。

  (4)育明立达信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育明立达信科技南京有限公司总资产148.36万元,净资产65.50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101.10万元,净资产-14.38万元。

  (5)厦门聚昕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聚昕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44.67万元,净资产31.17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373.01万元,净资产32.08万元。

  (6)厦门市立达信泉水慈善基金会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市立达信泉水慈善基金会总资产456.57万元,净资产455.48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542.20万元,净资产542.03万元。

  2.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系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账的情况,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下列定价原则和方法:

  1. 关联交易的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的原则;如果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确定。如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2.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能充分发挥关联方的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符合各方经营发展的需要。

  前述关联交易建立于平等、互利基础之上,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59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券商理财等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存在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券商理财等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理财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本次委托理财总额度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故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委托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理财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已制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逾期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3年度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计划使用的资金滚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91%。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事项。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立达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2-060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2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2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2月30日

  至2022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9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A9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登记(传真和电子邮件以2022年12月29日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4、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11号

  邮编:361006

  电话:0592-3668275

  传真:0592-3668275

  电子邮箱:leedarsoniot@leedarson.com

  联系人:夏成亮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出席会议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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