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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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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

  关于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

  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持续运作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1月18日,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13日17:00止。

  根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等规定,2022年1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位计票人在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公证处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现场见证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12,184,316.11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219,249.3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83.87%,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0,219,249.35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2年12月14日表决通过“关于持续运作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本次会议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后续安排

  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持续运作,运作方式不发生改变,并继续现有投资策略,推进平稳运作。

  四、备查文件

  1、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博远双债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特性、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投资期限等,自主做出投资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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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2月14日

  送出日期:2022年12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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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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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基金目前尚处于建仓期,暂无相关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目前尚处于建仓期,暂无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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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申购费:部分销售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者参见销售机构相关公告。

  本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7天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从该份额初始登记日开始计算。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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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费用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风险主要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模型风险、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

  其中,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债券投资的特定风险即成为本基金及投资者主要面对的特定投资风险。为尽量有效减弱前述特定风险对本基金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将发挥自身投研优势,加强宏观和微观经济市场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投资于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但是难以避免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杠杆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3、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

  4、本基金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由此可能给基金资产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5、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因此本基金可能由于持有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除了上述列举的风险外,本基金也将面临启动侧袋机制时的风险: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根据该院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博远基金官方网站[www.boyuanfunds.com][客服电话:0755-29395858]

  .《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博远增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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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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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份额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份额区间为0份;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yuan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293958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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