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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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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43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2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及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业务,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8,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4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44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2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琛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8,0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2%,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属正常购销行为和生产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12月14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45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绝对值低于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正、公平、公允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2022年1-11月实际发生的交易情况及对后续业务量的判断,拟增加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额度,主要是由于江西泰豪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电力EPCO业务及综合供电解决方案业务增长,故向本公司采购应急电源产品的业务增加导致。公司将比照同类业务的定价原则、付款条件与其签订相应的业务合同。

  除上述拟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外,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对其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保持不变。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江西泰豪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临空临港产业园9#3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彭秋明,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力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等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维修服务;电力工程设计与施工等。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西泰豪智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子公司,相关股权交易完成后12 个月内为公司其他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目前依法存续、资信状况及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正常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销售商品有利于增加公司销售收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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